打造人民法官的精神家园:镇江法院文化建设掠影
作者:沈荷 王萍 发布时间:2011-12-06 浏览次数:348
近年来,镇江法院在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牢牢抓住司法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市中级法院专门成立了全市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各法院注重拓宽法院文化建设思路,积极创新法院文化建设载体,不断丰富法院文化建设内容,通过物态文化的展示,行为文化的规范,制度文化的约束和精神文化的引领,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法院文化。
看得见摸得着的“物态文化”
“公生明、廉生威”、“义之所在,不倾与权,不顾其利”、“名节重于泰山,利欲轻如鸿毛”……在法庭的走廊里或在法官的办公区域,到处有反映现代司法理念和法学智慧的名言警句;高悬石、明镜池、明理楼、法文化柱……无论在法院大院内还是法庭小院中,处处洋溢着浓厚的法文化气息。
各法院在进行审判法庭、办公场所建设以及司法装备配置时,紧紧围绕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从细节入手,形成庄重威严、宽敞整洁、布局规范、设备完善的现代化法院,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
润州区法院积极创新法院文化建设载体,把江南园林建筑与富含司法理念的中外法律文化典故、道德故事的碑刻相结合,倡导法官和谐司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使建成的“启园”成为法治教育场所,成为滋养法官心灵、促进社会崇法尚德的精神家园。被江苏省委政法委授予“政法工作创新奖”,成为市、区两级30余家单位的法制教育共建基地。为此,润州区法院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三年多来,该院作为全省首家法制教育基地,已经有2万余人来此参观学习。今年11月23日,该院新落成的“干警文体艺术馆”为法院文化建设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经济开发区法院抓住审判综合楼建设的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院文化建设的新思路,创建了面对公众的庭院文化、面对当事人的法庭文化和面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廉政文化三位一体的“镜园”法文化中心,为构建和谐社会、普及法律知识提供了寓教于乐的法文化教育基地。我国著名法学家、吉林省高院院长张文显率队前来考察后评价说:“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已经突破了法院文化建设的传统范畴,观念理念先进,文化建设超前,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
丹徒区法院在辛丰、宝堰两个人民法庭的建设中,紧紧围绕法院文化的内涵,因地制宜地建造彰显法治文化意蕴的景观,努力用法院物态文化激励干警,法庭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2009年,省高院专门在宝堰法庭召开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现场会。
丹阳法院、扬中法院、京口区法院在办公区、审判区悬挂法律格言警句、中外法学大师画像、优秀法官照片和干警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培养干警健康文明的兴趣爱好,丰富干警的精神世界。句容法院通过更新廉洁教育宣传牌,张贴法律宣传画,烘托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另一方面,各法院通过建立荣誉室、院史陈列室,图文并茂地全面反映法院所走过的道路,将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借鉴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激励干警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创造出更好的成绩。
无处不在的“行为文化”
“做法官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愿望”。 今年7月22日,润州区七里街道的五十余名中、小学生来到润州区法院,在庄严、肃静的法庭里,孩子们穿上法袍,敲响了法槌,体验着做法官的光荣与神圣。从孩子们羡慕的眼神里,在场的法官们感觉到了自己的仪容仪表、言谈举止的影响和作用。
法院文化不仅体现于外在的表象和形式,更体现于法官群体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模式上。近年来,全市法院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干警规范使用文明用语,遵守司法礼仪,改进司法作风,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针对少数干警“言行失范”的问题,各法院发动和引导干警总结体现本职特点、内容简明扼要、便于记忆操作的文明用语,要求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接听电话、同志间交往以及业外活动中灵活运用,以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尊敬和信任。
市中院多次开设司法礼仪和健康生活讲座,从服饰穿戴、待人接物等点滴小事做起,对法官的行为举止进行规范。润州区法院制定并推行了立案礼仪、庭审礼仪,还专门邀请市电视台主持人讲授礼仪知识,强化法院干警的司法礼仪观念。京口区法院开展“审判业务带头人开示范庭”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庭审,加强对审判活动和干警行为的监督,增强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为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各法院分别成立了乒乓球、瑜伽、摄影、书法、象棋等各种兴趣小组,业余时间开展活动。各法院内部网站还开辟了法官文苑、干警博客、知识大观、饮食养生等栏目。
不断完善的“制度文化”
法院文化是以管理为目的和以文化为载体的有机结合,文化本身不具强制性,必须通过制度的建立,规范、约束法官的行为,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才能促进法院文化的传递和内化。
2008年,中院专门组织人员,将前五年制定出台的近100个内部管理制度逐一梳理、修订,按照决策工作、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行政事务四大类进行排列组合,汇编成册,分发到每个干警手中,要求干警对于其中指示性的制度规定及时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对于禁止性的制度规定自觉严格地遵照执行。这套管理制度,为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几年来,全市各法院不断制定和完善切合本院实际、符合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文化基因在制度约束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人为本,赏罚分明,科学管理,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今年8月3日下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用自己精心准备、亲手制作的PPT,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茅院长从反腐形势严峻、刑罚之剑高悬、廉政警钟长鸣等方面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廉政文化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全市法院不断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市中院通过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开展争创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等,把司法理念、审判效率、审判作风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去年,中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廉政党课教育制度、院党组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法院干警岗位廉政教育制度、正反典型教育制度等六项制度。各法院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切实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究力度,做到了警示教育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和责任追究到位。
潜移默化的“精神文化”
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采取有效措施是精神文化建设取得成果的保证。
早在四年前,全市法院就广泛开展了“镇江法院精神”大讨论,总结、提炼出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团结拼搏、开拓奋进”为内容的24字“镇江法院精神”。在镇江法院精神的激励和鼓舞下,全市法院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导向、凝聚、约束、辐射等功能,采取多种形式把法院精神文化要求贯穿于队伍日常工作之中,使之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各法院突出“政治建院”,抓好法官的政治学习。重点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和大局意识,切实解决好司法理念、司法宗旨、司法效果等问题 。
为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各法院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开办各种审判业务专题讲座、强化学历学位教育,努力培养出一大批知识型、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丹徒区法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建立了良性的、常态的、互利的共建机制,联合举办培训班,先后组织60余名法官到清华大学法学院接受培训。迄今为止,清华大学已派出申卫星、吴维库、施天涛、孙惟憬等知名学者到该院讲学。京口区法院连续四年开展“法院文化月”活动,通过开展“司法文化大讨论”、举办网上“文化沙龙”、向先进法院优秀典型学习等活动,用高尚的文化净化干警心灵陶冶干警情操。扬中法院连续十年举办“法官论坛”,鼓励干警结合法院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撰写调研文章,精心培育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院文化。各法院还通过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评鉴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依据事实和法律,辨法析理、判定曲直的能力。
先进模范是法院文化的人格化,是实践先进文化的楷模。近年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身边先进典型“全国模范法官”朱沪生等同志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中院、润州区法院还邀请全国优秀法官陈燕萍来镇讲授做群众工作的经验做法,使广大干警学习有榜样,赶超有目标。
各法院还以文化艺术形式为媒,通过广大干警积极参与并展示才艺,培育和激励干警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实现情趣品位、精神面貌的提升。今年,为庆祝建党90周年,市中院组织法官合唱团,参加省、市歌咏比赛,法官们声情并茂地演唱了自创歌曲《人民法官为人民》,受到观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