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刑庭再度被县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孙海雷 发布时间:2008-02-20 浏览次数:812
2007年,射阳县人民法院刑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77件。该庭法官在工作中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依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办案中始终坚持“五个并重”:一是执行“严打”政策与执行刑事法律并重;二是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并重;三是定案情节和量刑情节并重;四是主刑和附加刑并重;五是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以严格的诉讼程序确保“严打”的效果。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从严惩处,对过失犯罪案件以及犯罪分子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较轻且有一定悔罪表现的犯罪案件则从轻处罚,科学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实为净化射阳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