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判周期,采取多项措施对案件实行全方位监控,审判质效大幅度提高,全年平均审判周期比上年同期缩短了8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明显增加,在今年初的人代会上,该院的工作受到代表的充分肯定。

去年初,院党组在分析案件质效时发现“四项”案件偏多,因此拖累结案率偏低,且一部分“四项”案件游离在审限跟踪之外,尚未进入监控视线之内。审判管理办公室对上述两种现象及时建议,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一是强化效率意识,使主审法官主动控制“四项”案件的产生。通过坚持不懈地教育活动,对干警进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教育,促进干警尽量缩短审限,提高调解率,减少“四项”案件的数量。

二是实行院领导审批制,严格控制“四项”案件的数量。凡是需要进行鉴定、公告、中止、延长案件审理的,须有充分的理由及当事人的书面申请,经院长或分管院长的同意方可进行,以减少因“四项”案件延迟审判的现象。

三是强化庭长的指导管理,降低“四项”案件比率。庭长对本庭的案件较为熟知,发挥职能管理作用,通过经常性地调度,指导帮助本庭法官及时结案,提高“四项”结案率。

四是强化“四项”案件审批、节点、跟踪的监控职能。审判管理办公室经常性的关注全院的“四项”未结案件,积极地与业务庭、司法鉴定处交换信息,由鉴定科对鉴定结论优先反馈给审判管理办公室,审管办及时地督促审判法官办理相关信息审批和录入手续,有效地将“四项”案件纳入监控区内,督促案件及时恢复审理。

通过多种措施并举,“四项”出现较大幅度地下降,杜绝了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彻底杜绝了“四项”长期未结现象。

新年伊始,该院又制定了“开展零发改竞赛活动”、“调解竞赛活动”,“审判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强化审判法官的质量效率意识、调解意识;通过邀请上级法院业务骨干和高校的专家学者授课等活动,提高审判法官的案结事了的司法能力。充分利用诉调对接调解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各方面的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提升案件调解率上升的幅度;加强本院各庭室之间案件会商制度和与上级法院之间的沟通,尽可能的减少“四项”案件,缩短审判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