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法院“五型标准”全力争创“人民满意法院”
作者:王健军 发布时间:2008-02-19 浏览次数:661
本网泰州讯: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委、市政府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为实现“率先全面达小康,构建和谐新海陵”提供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保障,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五型标准”,全力争创“人民满意法院”。
一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努力打造“服务型”法院。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在落实各项司法为民工作措施上下功夫,在服务大局方面下功夫。通过树立办案先进典型,表彰服务标兵,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身边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形成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开展文明庭室、文明法官评比活动,促进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积极改进审判作风,树立文明执法形象;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活动,整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作风漂浮、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落实立案“一站式”服务、法庭进社区等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展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努力打造“和谐型”法院。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全局意识,在形成法院工作整体合力上下功夫。在内部管理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构建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坚持以公道正派的作风选人用人;注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在法院内部构建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平等竞争、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重视外部关系的协调,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法院外部构建重视、理解、尊重、支持法院工作的司法环境。同时,注重把贯彻中央决定和区委的要求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服务中心、服从大局意识,着力改善司法条件、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平安海陵”、“法治海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牢固树立学习意识,打造“学习型”法院。以“争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庭室、学习型法官”活动为动力,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新司法理念,提高运用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大力开展调研活动,解决审判实践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四是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打造“廉洁型”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对新任职的干部和初任法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定期召开教育警示大会,不断引导广大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良性格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社会公众与舆论的监督。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全院无违法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五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打造“发展型”法院。通过审判实践,鼓励全院干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不断加强审判工作业务的研究与探索;通过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审判运行工作机制和方法,营造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重点是在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方式、规范审判运行新机制上下功夫,力争形成新的工作亮点;通过研究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思考新问题,确立新思路,推行新举措,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