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法院三厂法庭倾力调解促和谐
作者:王宏 发布时间:2008-02-18 浏览次数:609
本网南通讯:新的一年,海门市法院三厂法庭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强化调解力度,多元化做好诉讼调解工作。今年头一个月,三厂法庭共审结案件66件,其中调解结案36件,经过调解当事人撤诉的25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2.42%。既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又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工作中,一是庭前调解、庭中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过程的始终;二是加强共同协作工作机制,在调解工作中,以主审法官调解为主,其他同志共同参与,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作用;三是情理法相结合,在依法调解的前提下,将情与理有机地融入到调解工作中;四是法院调解和社会调解相结合,借助于社会力量和善良风俗的影响,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委员会、代理人及当事人亲友在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做好诉讼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