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农民工在一企业打工受伤后花去八万多元医疗费,而企业却无影无踪了,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法官采取了查封该企业债权的方法,迫使该企业主“现身”,巧妙维护了农民工权益。这名企业主日前先期支付了58000元医疗费和民工生活费。

20071226,京口法院受理了农民工李兆美诉广东省江门市富艺装饰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李兆美受雇于广东富艺公司打工期间,被玻璃砸伤,造成左臂和左腿粉碎性骨折,已入院治疗三个多月,发生医疗费近八万元,但广东富艺公司给付三万元首期治疗费后即无影无踪,李兆美坐着轮椅到处上访要求被告给付医疗费,后经他人指点诉至京口法院。

镇江京口法院随即通知被告应诉,但被告迟迟没有回应,承办法官徐立强急当事人所急,多方查询被告在镇江的债权情况,当得知被告公司在镇江一置业公司有较多债权后,法院经核实确认后当即决定依职权查封了被告的债权。在法院坚决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强硬态度面前,企业主终于从广东赶到镇江。2008130,企业主到医院结清了李兆美所欠医院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且给付李兆美生活费8000元。李兆美日前已顺利出院并回家休养。目前由于李兆美尚需进行植骨等二次手术,为了使受害农民工的后续治疗和赔偿费用能够及时到位,京口法院决定继续查封被告的债权,同时正组织双方进一步对纠纷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