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上上门推销化妆品,哪知醉翁之意不在酒,看中了办公室里的人民币,干起了入室盗窃的勾当,最终罪行败露,被送进了监狱。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入室盗窃案件。

 

被告人王某和李某两人密谋弄点钱花花,于是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即以推销化妆品为名进入企业办公楼,乘人不备,采取溜门入室等手段,进行盗窃。20108月的一天中午,被告人王某和李某经过查看,来到了句容白兔镇某印花厂的办公室内,由于时值中午,天气比较炎热,办公室里空无一人,两人将被害人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提包内的人民币7000余元占为己有。过了没几天,尝到甜头的两人又在相同的时间趁中午被害人休息之际,将某混凝土公司办公室内被害人放在文件柜里的女式皮包内的人民币700余元占为己有。后被害人报警,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于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二年七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