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西团法庭与农民陪审员同审“三农”案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8-02-14 浏览次数:640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西团法庭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探索出纠纷解决的有效途径,由法官与农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同审“三农”案件。
该庭于2005年成立,三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由农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既解决了人力不足的现象,有凸现了法官审案中的透明度,减少了当事人的合理猜疑。前年7月,法庭受理原告诉被告赔偿损失一案,被告因机器通行损坏原告即将成熟的农作物,致损失发生,针对损失的计算,农民陪审员建议:2006年因发大水粮食欠收普遍减产,本案应按照这一实际,以当地平均收成为标准计算,再减去相应成本、工本后由被告赔偿。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
农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对其本身是一次法律知识的学习,对周围群众也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引导和法制宣传作用,增加了当事人的信任度,提高了一审结案率、调解率,降低了上诉率、上访率。三年来,该庭审理的“三农”案件,一审结案率达98%、调解率达70%以上,上诉率仅为判决案件的1%且无一件被发回和改判,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