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针对辖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今年以来,该院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达200多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完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制。在法庭建立人民调解指导办公室,负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指导。明确法庭庭长为责任人,健全制度,落实到人。采取定期举办培训班、包片指导、以会代训、庭审观摩、调解点评等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

二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法庭定期到各乡镇调解组织就地调解,特别是经人民调解未达成协议起诉的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审案或参与诉讼调解,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业务水平。

三是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平台。建立与人民调解组织联络制度,将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案件的卷宗及相关材料,由法庭的法官进行评阅,切实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水平。

四是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培训力度。举办指导人民调解法律知识讲座,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担任社区、镇村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员,指导乡镇调解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并参加民调组织例会及疑难案件分析会,以提高基层民调人员调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