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51位农民工及时回家过大年
作者:王道强 发布时间:2008-02-13 浏览次数:616
本网徐州讯:徐州贾汪法院十分重视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2008年1月中下旬,该院陆续受理了一系列农民工追讨工资案,至
一、繁简分流,一把手亲自主审,即时督促履行
立案庭立案受理后,将25件一般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转至农民工居所地塔山人民法庭进行审理,将26件劳动争议案件转至民一庭进行审理。民一庭、塔山法庭两位庭长亲自主审,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时间上、精力上和财力上的保障。案件调结后,两位庭长抓住时机,及时跟踪督促履行,为案款的及时归位提供了保障。
二、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26件劳动争议案件,被告方为区地方建筑有限公司,按正常程序审理,春节前已经没有可能进行开庭。贾汪法院及时与区建设局党委联系,及时向区政法委进行汇报,得到了政法委和建设局党委的支持,得到了建设局主要领导的支持,取得了区地方建筑有限公司的理解和配合。为26件劳动争议案件及时调解打下了基础。
三、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干警的守职兢业为案件的立、审、执各环节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院长张向东在案件处理的7日内,每日咨询案件进展情况,在立、审、执三个环节分别作出批示。在立案环节,立案庭特事特办,保证随立随走,一次立案成功。减化立案审批程序,为51位农民工全部减免了诉讼费用。在立案当日,按着繁简分流原则将案件全部转到业务庭。在审理环节,民一庭两位副庭长协助审理,塔山法庭最优秀的法官参与协调。民一庭三位正副庭长自立案后连续多日工作到深夜,固定证据、说服、教育、感化多措并举,调解的过程体现了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弘扬美德、互谅互让的审理过程。调解的效果体现了和谐社会中显现出的效德明法的人文关怀。调解书生效后,民一庭即时督促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