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成立专职督察队
作者:王宏 发布时间:2008-02-04 浏览次数:745
本网南通讯:为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海门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全市政法队伍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法院队伍督察工作,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海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建国强调指出,按照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政法各部门都要建立专职督察队,这是全面加强对政法队伍监督的又一重要举措,是推动政法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希望全体督察队员切实履行好对全院干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执行禁止性规范的督察职能,大胆创新督察工作的方法,明确工作的结合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消除督察中的盲点,卓有成效地开展督察工作,推动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廉政建设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