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7年以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始终重视把握行政审判最新发展趋势,在提高司法审查能力、创造性地解决疑难复杂案件能力、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的能力和协调化解行政纠纷能力上狠下功夫,以公正高效的审判,维护了公平正义,化解“官民”纠纷,增进了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是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坚持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的原则,对每一件行政案件涉及到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都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7年,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行政机关直接败诉案件8件,展现了广大法院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有力提升了行政审判的公信力。

二是大胆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去年,该院受理了一些的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如110民警处警不规范导致人身损害致残而引发的公安机关赔偿案、农村农田林网产权改革导致的集团诉讼案、雇工意外受伤致残要求工伤认定案、房屋开发引起的产权争议案等。对这些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行政审判法官敢于面对挑战,大胆受理。同时,严格层层把关,精心审判,通过审理好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带动一般案件审判质量的整体提高,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率明显下降,与2006年相比,上升了5.6个百分点。

三是积极稳妥处理集团诉讼案件。去年以来,睢宁法院审理了4件具有重大影响的集团诉讼案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他们始终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审慎稳妥的进行审理,能协调的协调,不能协调的及时判决,并在判决后耐心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工作,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没有一件因处理不当引起新的信访。如:该院在审理两起魏集镇张行村崔寨组、魏集镇戴庄村姚前组姚林等34户村民等数百人因农村农田林网产权改制引起的集团诉讼案件中,他们通过精心设计庭审,组织精密的调查取证,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不厌其烦的法律释明,使一起案件协调解决,一起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理解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通过协调化解行政纠纷服务大局。近年来,睢宁法院借鉴民事审判中的调解原则和方法,坚持依法自愿原则,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原则下,多做当事人的沟通与协调工作,运用沟通协调方式妥善处理了一批棘手案件,使不少案件通过撤诉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效果十分明显。2007年,当事人在诉讼目的达到后主动撤诉的案件18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58.06%。特别是拆迁案件,协调撤诉率在80%以上。从而有效化解了行政纷争,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五是完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司法审查程序。实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听证制度,把听证的过程变成司法审查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一方面审查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法的予以支持,不合法的裁定不予执行,维护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今年裁定不予执行案件6件,占审查结案数近10%;另一方面,对听证后认定为合法的行政处罚,当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工作,促使其自觉履行,近年来,该院非诉执行案件结案率均为100%,今年当事人自觉履行案件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