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磅称重不准原是一块线路板 三人因获诈骗罪被判刑
作者:鲁海军 发布时间:2016-08-08 浏览次数:477
用自家的地磅称出来的废纸重量出了差错,却一直没有找到原因,直到打开地磅的显示器,发现在原有正常的线路板上,多了一小块直接与显示屏相连接的线路板,这才找到地磅称重不准的原因。近日,洪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卢某等三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拘役二个月,并各处罚金。
2015年10月8日,卢某、王某及姚某三人开车将一批废纸从宿迁运到洪泽,并将其转卖给受害单位江苏某纸业公司。在买卖交易过程中,由卢某、王某与受害单位收购人员进行洽谈业务,姚某趁他人查看卸下来的废纸之际,熟练并且快速地将一块线路板安装在受害单位的地磅里。当谈妥价格后,受害单位的司磅员用这被控制的地磅称量了该批废纸,而此时的卢某通过手持遥控,改变传感器的脉冲信号,使得地磅显示的称重重量明显高于其实际重量,从中谋取私利。此次交易,在卢某等三人采用遥控器控制称重显示的方式骗取废纸差重4.3吨,价值人民币4264元。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期间,卢某等三人通过此手法共骗取江苏某纸业公司货款10余万元。其中卢某、王摸参与作案16起,骗取废纸差重约103吨,价值人民币103000余元;姚某参与作案 2 起,骗取废纸差重5余吨,价值人民币5200 余元。2016年1月12日,卢某等三人再次用遥控器控制称重显示的方式骗取受害单位时,卢某等人被民警现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王某、姚某诈骗公私财物,其中卢某、王某属诈骗数额巨大,姚某诈骗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卢某等三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系共犯。在共同犯罪中,卢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王某、姚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分别减轻、从轻处罚。根据各自认罪自首等情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使用地磅的相关人员,应做好地磅使用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称重传感器上的接线盒、称重仪,一旦发现异常及时相有关部门举报,避免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