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在心头的那记耳光
作者: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6-08-05 浏览次数:5503
整理那件赡养费纠纷案的卷宗时,我眼前仿佛又浮现出田老太猛甩自己耳光的情景,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田老太今年七十多岁,与已过世的老伴共生育了三个儿子。儿子们早已成家,就连孙辈的也大都成家。都说养儿防老,按理说,到了这个年纪,田老太该颐养天年享清福了。可没成想,有三个儿子,田老太反而无处可去了。三个儿子互相推诿,谁也不肯将母亲接回去赡养。无奈之下,田老太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尽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颇费了一番周折。三个儿子均在外地,老三还是行船的,无固定地址。想方设法与田家三个儿子联系后,我们确定在他们村部开庭。
开庭那天,当地的村部来了很多村民,在一旁指指点点。田老太与她的委托代理人已经到了,老太的大儿子田大也坐在一旁,二儿子和小儿子没来,但二儿媳李某和小儿媳林某都接受各自丈夫的委托代为出庭。
征求意见后,我们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田大首先表态:同意赡养,但要与两个弟弟轮流赡养。李某也同意赡养,但前提是田老太要解释清楚田老汉去世时为何未通知其参加“化牌”仪式,同时田老太必须交代清楚存款去向问题。林某更直接,先是责怪田老太不该将老三告上法庭,再是要求田老太将从林某与丈夫结婚时起的账说清楚。谈到赡养,林某直接冷哼出声,说老三已经养了田老太老两口二十多年,要老大、老二也各自养二十多年后才能再要求老三赡养。
林某的说法,让我忍不住腹诽:“要老三养,老太太且得等上五十多年呢,老太太能等到那天吗?”腹诽归腹诽,调解还得继续。
田老大解释,父亲田老汉去世后,老二他们怀疑父母有钱没有拿出来,通知他们参加仪式,但他们不肯来,让亲友去请也不来,所以以后的仪式老二他们没有参加。李某反驳根本没有人去请,与田大争吵起来。
我深感头痛,出声制止了双方。田老太则颤抖着嘴唇,试图解释。田老太说家里穷,三个儿子要成家,都是先借钱办事以后再慢慢还,所以一直没什么存款,目前仅有9000元的存款,现在也可以拿出来平分。
这样的说辞,李某和林某显然不信,纷纷指责田老太。林某责怪田老太对不起老三,又抱怨田老太诉讼让他们颜面尽失,会影响她儿子找对象。李某则指责田老太传话快,并且不说实话。
相互指责肯定无济于事,我们一边制止,一边为他们考虑调解方案。李某和林某正说得起劲,根本停不下来。正在这时,田老太狠狠地甩了自己几个响亮的耳光,口中还喃喃自语:“都是我不好,都是我瞎说……”
田老太的举动让我大吃一惊,这响亮的耳光好像打在了我的心上。家家都有老人,人总要变老。该享受儿女孝敬的老人怎么就到了如此窘迫的境地?我心里特别难过。我一边劝阻田老太,要求其代理人安抚好老人情绪,一边厉批评李某和林某。但李某和林某根本不以为然,认为这又是田老太的把戏。
我要求双方保持冷静。在耐心劝解下,田老太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她表示,不要儿子给钱,只要提供住处和饮食就行了。这样的要求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田大没有意见,李某也勉强同意,但林某仍然提出异议。林某说儿子大了,房子要装修给儿子结婚,没有地方给田老太居住。
听到这话,我心里就更不是滋味了,只能养小,不能养老,真的是悲哀!
田大表示,最近两年内应由老三赡养时,其可以代老三承担赡养义务。
将问题一一解决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田家三兄弟轮流赡养,两年内轮由老三赡养时,由田大代为赡养;田老太住院期间三兄弟轮流护理,医疗费凭票据各承担三分之一。
双方均在协议上签字或捺印确认后,我又反复关照三被告要多给老人一点关心和耐心。
案件虽然调结了,但这响亮的耳光声仍不时回想在耳边,让我警醒。但愿人人都能怀有一颗感恩之心,善待养育我们长大成人的父母!愿天下所有老人都能真正老有所养!(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