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一想到法官,就会产生不苟言笑、威严神秘的印象。其实,法官在办案中不仅有刚性的一面,也有柔性的一面,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让当事人真正走出思想困境。

  邻里多年恩怨 法官巧妙化解

  为了一条路,王某和李某家已经结怨多年。王某家在李某家后面,通往王某家有两条路,可是经过李某家门口的路最便捷。李某对王某从其家门口走路通行没有意见,但是出于安全考虑坚决不同意王某家的汽车通行,给王某造成不便,双方争吵不断。村委会、镇司法所为了此事多次组织调解,但纠纷都没有解决。王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孙秀芹法官走访了村委会,了解事情的原委,邀请村委会人员一起实地勘察现场并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辩解,提出调解方案:李某门前的场地为集体土地,李某无权妨碍王某车辆通行;但考虑到该场地实际由李某出资浇筑地面,且为李某家人出入安全考虑,明确车辆通行的路线、区域才是最彻底的解决方案。心平气和一聊,双方都认可这个方案,也征得了村委会的同意,当场测量场地长宽,并由工作人员实地驾驶车辆确保能够通行,据此划定车辆通行的路线、区域,由村委会设桩划定。一桩纠缠了几年的恩怨,最终圆满化解,村主任感慨地说:“法院帮村里解决了一个难题啊!”

  女子身亡引纠纷  法官巧化家庭矛盾

  2012年9月,吴某和黄某购买了位于常熟某小区公寓一套,商业贷款49万元,贷款期限20年。2015年6月的某天,黄某与吴某争吵后,一时想不开自杀身亡。黄某父母因痛失爱女与吴某产生激烈争执,双方对房屋的归属也产生分歧,均不再愿意偿还贷款。在双方连续几期未能按约偿还贷款后,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要求偿还剩余的借款本息及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立案受理后,李丽法官知晓了黄某去世的缘由,意识到这不仅是一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更是两个家庭的利益纠纷,当事人的情绪也存在严重对抗。李法官拨通黄某父亲的电话,黄某父亲很激动,对女儿的死亡表示了极大的不满和冤屈,不愿意和吴某协商处理。几日后李法官再次与黄某父亲聊起了吴某和黄某的女儿小南,并耐心细致解释了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及涉案房屋按照法定继承该如何分割的情况,劝说黄某父亲,小南幼年丧母本已不幸,她的权益应该得到最大保障,房屋贷款已经还了三年,现在解除合同不管是从经济角度还是从小南的成长角度,都划不来。黄某父亲听后当即表示只要吴某同意将房子在孙女成年后过户给孙女,就愿意协商,贷款也愿意继续偿还。吴某在听取李法官的解释后,理解黄某父母是想让孙女有个保障,吴某顾念女儿,也同意了黄某父母的意见。最终双方关于房屋的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

  小贩动手争摊位  法官劝解化纠纷

  原告林某出生于1989年,老家在安徽,和妻子结婚后一起到常熟招商城做些小生意。夫妻俩非常勤劳,生意做得还算顺利。可是好景不长,被告王某一家看见他们生意挺红火,摆摊位置好,就想过来抢位置。2014年6月份的一天,当林某夫妇早早来到原来的摊位时,发现王某一家已摆上了早餐摊。林某夫妻过去理论,双方因此发生争吵,王某父子一起将林某痛打了一顿,林某受伤住院。经派出所调解,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为此,林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父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等合计5000余元。

  庭审中,姜壮志法官发现引发诉讼的原因实为双方之间存在较大怨气,诉讼标的较小且争议不大,故马上休庭调解。调解时,姜法官耐心地听取了原告林某夫妻关于如何创业的经过,深知他们的艰辛,就不停地劝导。跟他们讲,首先在大街上乱摆摊是不对的,因为小事跟人家争执打架更加不对,但对他们辛勤的劳作也给予肯定,并发自内心地告诉他们,不要纠结于小的得失,只要他们继续在别处辛勤劳作、合法经营,进一步学习工作技能,生活一定能够有很大的改观。经过调解,以被告王某当场赔偿原告沈某3200元的结果平息了双方矛盾。林某夫妇在临走时,多次向姜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

  法院的案件数量连年直线上涨,法官的办案压力逐渐增大,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办案过程中,常熟法院的法官们都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融法、理、情为一体,事事替老百姓着想,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