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校园盗窃案件。被告人崔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崔某是名“95后”,大专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而是回到高中校园,发现了校园里的“机会”。

  今年3月3日早晨,如东某高级中学高三学生小李来到教室准备上课时发现,放在课桌抽屉里的五百元现金不翼而飞。小李急急忙忙将这一意外情况告诉老师时,老师起初并不相信。但与此同时,班里好多同学也纷纷惊呼,课桌里抽屉明显被人翻动过,不少同学放在教室里的钱都失窃了。老师们这才反应过来:平静忙碌的校园被“神偷”光顾了。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崔某采取同样的方式,夜间翻墙进入学校内,爬窗进入教室,疯狂盗取学生放置于教室里的零用钱。由于学校安全保卫存在漏洞、学生的防范意识薄弱,崔某频频得手。三个月内作案4起,窃得43名学生财物共计人民币11724元。直至6月12日,崔某第5次翻窗进入教室准备作案时,被巡逻保安发现后扭送公安机关。

  7月11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崔某涉嫌盗窃罪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获得法院支持,被告人崔某最终被判处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