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父亲张某不支付抚养费,10岁的小婷婷不仅缺少父爱,物质生活也得不到保障。铜山法院执行法官找准案件突破点,用真情让父母双方冰释前嫌,让孩子重新找回了丢失的父爱,圆满执结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

 

20001月,铜山某镇青年张某、韩某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一年后生下女儿婷婷。婚后,张某与妻子韩某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因张某外遇感情破裂。2006年底,铜山法院判决张某与妻子韩某离婚,婚生女归韩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

 

20117月,因张某18个月没有支付女儿抚养费,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时,张某情绪也非常激动,表示自己是因为韩某阻挠自己看望孩子才拒绝执行抚养费的。原来,这些年韩某对张某当年的背叛并没有释怀,张某来看孩子每次都避而不见。了解到情况后,执行法官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彻底解决问题,转变申请人韩某态度是关键。随后,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和韩某进行沟通,从孩子的角度分析其做法对女儿的伤害,并举了缺失父爱的孩子性格孤僻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申请人韩某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有失偏颇,表示愿意让前夫张某每周看一次女儿。当执行法官把这个消息告诉张某时,张某激动之余为自己因赌气不支付女儿抚养费感到愧疚。2011121日早上,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支付拖延的抚养费3600元,并和韩某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每周五由张某将女儿直接从学校接回共度周末。至此,案结圆满执结,父母冰释前嫌,女儿小婷婷也因此获得了一份完整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