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8日下午2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民事案件。其中被告之一是一位77岁的老人,而告她的是她7岁的孙子。

  对于这场官司,老人真是千般的无奈、万般的伤心。老人不能相信一个7岁的孩子会把自己推上法庭,这背后一定有人指使,因为孙子只有七岁。

  那么,究竟是谁要和老人过不去呢?老人认为孙子背后的主使人又会是谁呢?

  胡同里,推着自行车的女人,就是刘冰,旁边蹦蹦跳跳走着的,就是7岁的小杨阳。而这套百余平米的三居室,就是杨明生前,他们一家三口生活的地方。至今,刘冰母子的床头,幸福的婚纱照片还摆在那里,可她与丈夫已经阴阳两隔。

  想起过往的一幕幕,刘冰唏嘘不已。她说,2007年,离异的杨明托人向自己表达了仰慕之情,而那时,自己也刚刚经历过一段短暂的婚史。考虑到杨明的年龄比自己大很多,而且患有心脏疾病,刘冰很犹豫。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刘冰觉得杨明应该是个懂得生活、很负责任的那人,她被打动了。

  2008年,杨明和刘冰结婚了。2009年9月23日,他们的儿子杨阳出生了。41岁得子,对于杨明而言,欣喜若狂。

  儿子依旧犹如天使一般,给杨明,给他和刘冰这个组建不易的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快乐。记忆中,一家人相伴相随的点点滴滴,让刘冰感到很幸福。然而,美好的时光总是稍纵即逝。就在儿子杨阳刚满2岁的时候,丈夫杨明心脏病发作了。从此以后,她的生活轨迹急转直下,最后彻底跌入谷底。

  刘冰说,那时自己一边忙着照料住院的丈夫,一边还要兼顾工作、照顾年幼的儿子,一天到晚忙忙碌碌,身心都承受着巨大的煎熬。孩子两岁半的时候,她就狠心把他送到托儿所了。

  刘冰说,回想起那些日子,觉得就像是一场噩梦!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刘冰焦头烂额的时候,杨家人却找上门来,谈起了房子的事情。

  这个节骨眼上,杨家人跑来要房子,刘冰不免一阵阵心寒。而最让刘冰气愤的是,来人中竟然还有丈夫杨明和前妻所生的女儿杨雪。

  刘冰说,即便不是自己所生,但毕竟是自己儿子杨阳同父异母的亲姐姐,有着割不断的血缘,她想不明白杨雪怎会如此薄情寡义。

  丈夫病重,刘冰无心和杨家人理论,只希望丈夫能尽快恢复身体。然而,2012年11月17日,就在杨阳刚满3岁的时候,45岁的杨明因“扩张型心脏病,心功能不全”最终在徐州市中心医院病逝了。

  在对往事的回忆中,刘冰依旧难以摆脱伤痛,泪水几次夺眶而出,让人深感同情。如果发生在刘冰身上、杨明身上、以及她和杨家人之间的这些事是真实的,那么用冷酷无情来形容杨家人,也不为过!事情真是这样吗?杨明的母亲、杨阳的奶奶张华,再提起这些往事,77岁的老人却是满腹的心酸和委屈。自己43岁的时候丈夫就去世了,自己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长大成人不容易。

  老人说,三个孩子中,大儿子杨明性格和其他方面都很优秀,对她这个母亲体贴孝顺,因此自己最偏爱他,儿子对她也很孝顺,经常给自己买鱼买肉吃。

  2000年左右,杨明得了心脏病,手术后身体大不如前。不久,妻子离了婚带着女儿杨雪离开了他。直到后来和刘冰结合,情绪才从有所好转。可这一切在母亲张华看来,却没那么单纯。儿媳年轻漂亮,自从她进门后,儿子有点冷落母亲了。

  虽然对刘冰有些意见,但孙子杨阳的出生让老人很高兴。但是另一个儿媳妇患了乳腺癌,而且爹娘都不在了,只好由她这个婆婆照顾。

  老人说,因为自己无法分身再去照顾刘冰和孙子杨阳,所以,婆媳之间就此产生了矛盾。直到儿子杨明再次发病,她们婆媳的关系也没能缓和。因为儿子发病期间,儿媳妇没怎么管,都是她这个当母亲的照顾。

  老人觉得,选择跟自己儿子这样身体状况的人结合,刘冰当初就有企图。图儿子工资高,有房子。

  后来,自己最疼爱的儿子杨明病逝,这让老人心痛不已。面对人生中遭受的重重打击,老人不禁潸然泪下。

  白发人送黑发人,还留下一个几岁大小的孙子,老人的悲痛绝非外人所能体会到的。可是,既然老人那么疼爱自己的儿孙,却又为何向儿媳发难讨要房子呢?老人说,自己也是被逼无奈,其实最先撕破脸皮的不是她们杨家人,而是儿媳刘冰。当时,儿子还没去世后尸骨未寒,儿媳刘冰突然有一天来找她,说是要办房产过户,手里还拿着一张他们杨家人闻所未闻的遗嘱。

  这就是让杨家人诧异的那份遗嘱,内容为:“沛县某小区302室房产一套由长子杨阳继承。上面有杨明的签名,还有两个见证人的签名。

  刘冰回忆,当初和杨明相识的时候,他已经清楚地把自己的财产状况向自己表明了。他和前妻离婚的时候约定每月给女儿500元,直到女儿20岁,仅有的7万元存款也留给女儿了,现在他只有一套房子。

  对当时杨明写下这份遗嘱的全过程,刘冰说,自己历历在目、记忆犹新。那时候孩子只有4个多月大,旁边还有杨明的一个同事,遗嘱是随手从旁边的病例上扯下一张纸写在上面的,并有杨明的两位同事做见证人。

  刘冰说,丈夫杨明坦诚让自己顿时有了安全感,为此婚后,自己不仅一心一意的过日子,对继女也很照顾。每次继女过生日和过年,自己都会给继女几百块钱。

  在对这段事情的表述中,刘冰讲得最多的两个字就是”欣慰“。然而,等到杨明去世后,因为房屋过户需要杨明的遗产继承人协助办理,刘冰拿着遗嘱找到杨明与前妻的女儿杨雪商议,把房产过户给杨阳时,让人不欣慰的事情终于发生了!继女说父亲偏心,到奶奶那里去闹,让奶奶出面争房子。

  刘冰没有想到,自己拿出诚意和杨家人商量,换来的却是他们强烈的反对和各种不认可,他们认为从法律上来讲,他们也应该有一份。

  对于刘冰的这些说法,张华老人态度很坚决,她说,儿子房产的来源自己最清楚,这个女人说的话并不真实。因为当初买房子的时候,花了6.5万元,自己出了4.5万元。在当时,房产证只写儿子的名字,没有自己的名字很正常。

  老人说,当初儿子杨明购买这套房子时,她是最大的出资人。因此,儿子这套房产中,有她这个做母亲的份额。

  作为母亲,张华说,自己为儿子杨明付出的最多,无论从什么方面,她都不能接受这份遗嘱。自己对儿子的做法都不能接受,对孙女的反应更可以理解。

  另外,出于为了孙子今后的生活打算,张华说,她坚决不能认可这份遗嘱,把房子早早过户给孙子杨阳,孙子年幼不懂事,她担心儿媳妇做主把房子给卖了,那孙子以后的生活就没着落了。

  面对杨家人这些揣测、猜忌刘冰很无奈。为了能完成杨明的生前的愿望,为了能够把房子顺利过户给儿子杨阳,刘冰已经没有任何选择。2015年9月9日,刘冰持杨明的遗嘱,以儿子杨阳的名义,将杨明的母亲、杨阳的奶奶张华,杨明与前妻所生女儿杨雪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产证登记为杨明的,位于沛县某小区302室房产归杨阳所有。2016年7月8日,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庭上,杨家人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提出了异议。刘冰对此表示,丈夫在书写这份遗嘱时,还有两位见证人在场,并在遗嘱上签了字。为核实遗嘱的真实性,法庭专门传唤了两位见证人。

  谢老师和马老师是杨明的同事,谈到杨明所写的这份遗嘱,他们说,自己和马老师同是这份遗嘱的见证人,因此对当时的情况很清楚。他们证明遗嘱是杨明本人书写,当时他的意识很清楚。

  经过法院反复做调解工作,他们这一家人最终还是未能达成调解意见。2016年7月22日,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判决。

  法院对杨明遗嘱的效力予以认可。法院认为:该涉案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杨明一人,因此该房屋属于杨明个人财产,其有权单方处分。

  法院判决:涉案房屋按照遗嘱,由杨明之子杨阳继承。如杨明还有其他剩余财产,可依照《继承法》之规定,按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这个案例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姜家老人很委屈,毕竟在老人的眼里,孙子、孙女都是儿子杨明的亲生骨肉,儿子的遗嘱似乎不公平,应该把财产分给孙女一部分才算合情合理。那么,为什么法院会支持这份遗嘱呢?这体现了遗嘱优先的原则。遵循遗嘱,既是对立遗嘱人意愿的尊重,也是对物权的尊重。因为在法律衡量下,相比遗嘱内容是否公平来说,一个人能否实现自己的真实意愿要更为重要。其实,法律赋予每一个人自由处置自己遗产的权利,是更高层次的公平。(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