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面子,他持“枪”抢劫一百多万
作者:邮法宣 发布时间:2016-07-29 浏览次数:511
四个月之前,他带着刀“枪”闯进金店,抢了上百万元的金器,却没等溜出门就被警方抓获。他的案子、他的故事,顿时引爆扬州高邮的大街小巷,连续好长时间成为热议的话题,甚至春节前的喜庆氛围竟然也因此凭添了几分不安。大家都很诧异,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抢劫金店?
他是普通人
对于高邮这样温婉平静的苏中小城而言,抢劫这样的暴力犯罪极其罕见,通常一年的案件数不过几件,要不是盗窃被发现后抗拒转化来的,要不就是小打小闹式的抢点零花钱,虽然可恶但还不至于引起全社会的惊恐。但是春节前的这场劫案却颠覆了人们的传统印象,高邮竟然也有人持“枪”抢劫金店,过去那种只能在新闻电视中看到的场景,比如被人用枪顶着脑袋的画面,竟然就发生在我们不远处的繁华街市。蒋某就是这场劫案唯一的策划者、实施者,了解他的人很难相信是他干了这场轰动全城的大案。当然,并非所有的罪犯都长的穷凶极恶,蒋某某就是那种放在人堆中毫不起眼的人。并且,一直到他带着刀“枪”走进金店之前,他也确实就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40岁出头的中年人,土生土长,上学上到初中,曾经有一份工作,后来下了岗,但总算成了家,娶了老婆,生了儿子,日子过的确实不咋的,没赶上发家致富万元户,也没啥大富大贵的机会,就这么过呗,很多人不都这样过日子吗。
他非常纠结
蒋某却不是个安分的人,他的内心深处,非常渴求别人的认可,家里家外,大大小小的事情,他都要出头过问,问事自然就要出钱出力,只是钱从何来?他甚至连一份稳定的工作都没有。“面子”几乎成了蒋某的一块心病,越来越扭曲的心理渐渐走向失去理智的深渊。在家里,他跟妻子说,自己跟了一位有钱的老板,月薪上万,但这些都是虚构出来的幻想。在外面,他经常打肿脸冒充胖子,有限的收入根本不够日常的花销,只能借钱度日,时间长了也有几万元的外债。快过年了,妻子盼望着他能拿钱回家,债主们希望他尽快还帐,蒋某终于被“面子”逼到了没有退路的墙角。今年1月20日,看着妻子热切的眼光,他说要出门收帐,然后离开家住进了宾馆。宾馆其实就在高邮,蒋某只是躲起来想办法弄钱。几天后的中午,借酒消愁的他,突然看到电视里的法治节目,正在讲述一起抢劫金店的案件,几近绝望的他,眼前出现了一根稻草。他若有所悟,似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抢劫,一想到这个词,蒋某其实也很害怕,从小到大,就没做过什么作奸犯科的事情。可是,除此之外,他怎么回去跟老婆交待,他怎么去跟债主们解释还钱的承诺。思来想去,他开始着手准备,在一个乡镇,他买了辆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买了身这衣服,作为掩饰的道具,还实际看了几个金店,最终选定一家店面比较小的。一切就绪后,蒋某再次犹豫起来,抢劫可是重判的重罪,一想到自己的老婆孩子,他的内心深处那块柔软的地方开始隐隐作痛。然后,他丢弃了刚刚买来的作案工具,放弃了抢劫金店的邪念。
他决定抢劫
第二天,仍然困在宾馆的蒋某又一次陷入迷茫,眼看春节越来越近,一家子人都在等着他带着钱回家,就这么空手回去,自己的脸该往哪放?昨天看到的抢劫金店电视节目的种种细节再一次清晰起来,罢了罢了,还是去抢吧。他很快又准备好了电动车、头盔、雨衣、水果刀,以及一把枪,一把双十一购物时赠送的玩具枪。在事先踩好点的金店外面,他又犹豫了半个小时,然后径行冲了进去。他拿着枪冲着金店的营业员说:都不要动,把门关起来,把金器装到我的袋子里。一开始,营业员只挑一些小克数的金器。见状后,蒋某又拿出刀再些威胁:我已经杀过一个人,不想再杀一个,把大的金器挑出来给我,否则就要用刀割你们的脸。终于,顺从的营业员满足了他的愿望,只有其中一人已经报警。警察堵在关着门的金店门外,蒋某抢完一出门便被警察抓获。蒋某没有反抗,束手就擒。他自述:自己本来就不准备伤害别人,甚至也不知道如何处置抢来的金器。经过清点,他抢的金器价值1013000余元,虽然属于犯罪未遂,但其抢劫数额巨大,已构成抢劫罪。6月8日,高邮法院院长韩雪峰担任审判长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某犯罪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