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沈,这13万元是你案件的赔偿款,你身体不便,我们专程送过来,希望你安心养病。”7月27日,天气炎热难耐,邳州法院议堂法庭的2位法官冒着酷暑,驱车前往辖区薛桃村,为身有残疾的原告沈某某送去履行款13万元。

  原告沈某是一名伐树工人,今年年初在工作过程中,不慎从树上摔落,造成脊椎受伤,花费大量医药费并落下残疾。纠纷起诉到议堂法庭后,该庭为困难群众开启绿色通道,多次协调被告进行调解,无奈被告认为与原告系合伙关系,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随后,承办法官刘刚邀请被告前往原告家中,亲身感受被告卧床生活的艰苦环境,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并晓以利弊,被告最终愿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3万元。

  考虑到原告沈某患病卧床行动不便,本着司法为民的精神,该庭衡永红庭长一行前往薛桃村,将“及时款”亲自送到沈某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