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栽种在公路边的玉兰树很好看,徐州铜山区人沈某动了私心,在十几天的时间里,他先后三次驾车于凌晨出没在公路边,先用毛巾将车牌遮挡,再拿出工具疯狂铲挖玉兰树,共将8棵树木盗走,均栽在了自己家门前。近日记者从沛县法院获悉,沈某因犯盗窃罪,被沛县法院判处罚金二千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事发   驾车偷3棵玉兰树栽家门口

  今年38岁的沈某是一名矿工,铜山区人,在沛县张双楼和铜山区何桥均有住所,平日里,在沛县工作完的沈某常驾车在两地间往返。今年3月初的一天,驾车回铜山区的沈某路过沛县沛敬路时,偶然间发现路边栽植的一排玉兰树,这些树开着大片白色的花,衬着白云朵朵的蓝天,煞是好看。

  “这些树要是我的该多好!家里的房子门口如果能种上这一排树,绝对又好看又有面子。”想到这,沈某决定等到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自己拿铲子来挖走几棵。4月初的一天,沈某便着手实施了。当日凌晨一点多,沈某又开着他的现代轿车下夜班回家,当开到沛敬路时,他找了一个偏僻的小路停下了车,左顾右盼发现周边没人,沈某拿出毛巾把前后车牌进行了遮挡,又从后备厢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锨,向栽种玉兰树的路东走去。很快,沈某借着夜色的掩护,迅速挖走了三棵玉兰树并装进汽车的后备厢。回家后,沈某倒头就睡,天亮后兴致勃勃地把这三棵树种在了家门前。

  报警  3次作案连偷8棵树

  第一次偷树很顺利,栽种在家门口也确实很好看,这让沈某有了再偷几棵的想法。4月6日凌晨一点多,几乎在同样的时间和地点,采用同样的方法,沈某又偷偷挖走了两棵玉兰树,次日早晨栽在自家门口。而在4月16日第三次偷树时,沈某的胆子已经变大了,他懒得再顾忌周围是不是有人,也不再用毛巾遮挡车牌,凌晨把车往有玉兰树的路边一停,便下车挖走三棵树回家了。

  眼见公路边的玉兰树少了一棵又一棵,管养树木的园林部门认为有人盗树,于是在4月20日向警方报案。报案的沛县园林局工作人员表示,被盗走的树木均是在2010年时,县政府组织扩建沛县城区到敬安镇的公路时陆续栽种的观赏玉兰树,普遍栽种时间都在5年以上,今年3、4月份以来,管养工人发现树木陆续被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查明   8棵玉兰树都栽自家门前

  接到报警后,沛县警方受理为刑事案件办理,并于当日将此案立案侦查,通过调查,很快确定这些树木应是被开着现代轿车的沈某盗走了。当日,沈某被传唤到案,他如实供述了自己先后三次偷盗共计八棵白玉兰树的犯罪事实。因涉嫌盗窃罪,沈某被检察院指控到法院。

  沛县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4月,被告人沈某驾驶机动车辆,使用铁锨等工具,3次盗窃位于沛县沛敬路中段8棵玉兰树(价值2140元),后将玉兰树移植在位于铜山何桥镇其家门前。案发后,赃物已被追回发还被害人。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以构成盗窃罪,遂依照法律规定,判处罚金二千元。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沈某后悔莫及,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今后再也不干违法犯罪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