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和招聘季的到来让苏城租房市场火热了一把,在这期间有些人顺利租到了心满意足的房子,也有很多人刚出校门就给骗子教了学费,有些在租房后因为合租环境复杂,人身安全都受到了威胁,很多人感慨,租房比买房还难!为了帮助租客顺利租到好房,本文发布三种防骗、防身租房情形,以示提示:

  情形一:小心冒充房东、中介的骗子

  空手套白狼骗人房租 80后美女终食苦果

  假称自己手上有房源,骗取了7名被害人共计4.8万余元,在多人报警下,警方抓住了这位“空手套白狼”的80后美女,终食苦果的她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李红在高中辍学后,一人来苏州闯荡,因为涉世未深,在狐朋狗友的“浸染”下,她先后犯了盗窃罪和聚众赌博罪,也因此受到相应惩罚,但她并没有知错就改。2015年6月,是租房的高峰期,因为李红承租的房屋即将到期,她想好好利用这个时间“赚”一笔。随后她在网上发布信息谎称拥有这套房子下一年租赁权,不久就有人来看房,外地人郭某就是其中之一,因为李红手上有钥匙,周围人对李红也很熟悉,郭某也没看租赁合同等就相信了李红的话,当天就预交了6600元的半年房租。初尝“成功”的李红胆子大了起来,她实施了第二起诈骗,她先是在网上发布招租广告,声称自己在某街道附近有多处住房,随后在缴纳一定保证金后以看房为理由,从中介或者房东取得房屋钥匙,利用这段时间将之前联系好的租客带去看房,期间谎称自己是房东或者是中介,并仿冒合同,对上当租客收取几千至万元的房租后,将钥匙交给对方,自己一溜烟跑掉。通过这样诈骗模式,李红先后对7人进行诈骗,诈骗金额共计4.8万余元。这些租了李红房屋的租客们在几天后陆续被房屋真正的房主或者中介“请”了出去,才恍然大悟发现自己受骗了,纷纷报警。

  后经公安机关传唤、询问,李红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法院经过证据查证、审理后,判决李红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法官说法:针对本案类似情形,主要做三点提示。首先外地来苏务工人员,因为人生地不熟,所以在租赁房屋时选择正规可靠的中介公司、个人,且在查证对方证件、合同齐全后再缴费租房,千万不能听信对方一面之词。其次,中介公司规范租客看房流程,以免因流程漏洞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例如本案中李某在缴纳保证金后拿到钥匙,利用看房时间差骗取多人钱财,这就是利用了中介公司的漏洞。最后,房东租房给租客时,也要注意流程严谨,看房时最好一起前往,签约时合同要规范。

  情形二:不看证件轻信骗子一面之词

  不看证件急于租房 粗心租客住进查封房

  租到便宜房子,本以为是捡到大便宜,没想到是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因为人生地不熟又着急租房,粗心刘某被骗住进了查封房,在法官的劝解下, 只住了短短十几天的刘某搬出了查封房。

  2014年原房主张某以涉案房屋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后因贷款没有按期还款,自己也下落不明,银行起诉至法院,公告期满后,法院缺席审理了本案,判决张某在有效期内归还贷款。后这套房屋被法院查封,准备进行司法拍卖。但是就在这个期间,这套被查封的房屋迎来一位粗心的租客。

  2016年,从老家来苏州务工的刘某在网上看到招租信息,发现一套房子租金比周边低很多,心动不如行动,刘某马上电话联系了“房主”,两人约好次日去现场看房。第二天刘某和“房主”准时赴约,看房期间“房主”多次声明自己因为急于去外地所以便宜出租,是自己的房子,不是二房东,看房结束后,刘某也没有向对方索要房证,也没有签订租房合同便支付了3个月的租金6000余元现金,当天便搬了进去。直到十几天后,刘某的房门被法院干警叩开,刘某才知道真相,原来自己被假冒房主的第三人欺骗了!再联系房主电话已打不通,粗心的刘某只能自认倒霉。考虑到租客系外来务工人员,无处可去,同意租客刘某在找到其他住所之前暂住,等到房屋正式拍卖前必须搬出。此外,法院也将对第三人撕毁封条和法律文书的行为追究责任。

  法官提醒:针对此类情形,主要做两点提醒,首先承租人在租房时要注意审查房屋抵押情况和房屋权属情况,确认无误后再签订租赁合同。如果合同另一方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需要有产权人的授权委托或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如若像本案中刘某租房没有上述两种关系,极有可能是骗局。其次《民诉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法院张贴的布告、法律文书等,均不能随便撕毁。

  情形三:合租提高自我安全意识

  租房女孩门未关好引狼入室  小伙一念之差犯罪受惩戒

  “蚁居”式合租房是现在许多打工族的选择,廉价却混乱。如果遇到靠谱的合租人,自然住的安全舒心,但是女生张某显然没那么好运气,碰上了色狼,吓得她到现在还胆战心惊。

  90后小伙沈玉成老家安徽农村,初中毕业就辍学打工去了,曾在上海、杭州多地打工,辗转来到苏州。沈玉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价格合适的合租房,合租的是位长相甜美、性格外向的女生张某。同住屋檐下几日,俩人逐渐熟络起来,见面经常打招呼。住了一段时间后,沈玉成发现张某去卫生间洗漱、洗澡或者下楼拿快递都不锁自己的房间门,一开始沈玉成只是趁张某不在从门缝里看看房间,某日晚上,沈玉成起了歹念,趁张某去了卫生间洗澡,看看外面四周窗外也没有别人,便偷偷溜进了张某房间,躲在阳台的窗帘后面,用一些杂物掩盖自己。等到张某睡着后,沈玉成才悄悄从阳台摸出来,蹑手蹑脚走到张某床边。后张某因为被抚摸一下子惊醒,大声喊叫斥骂,沈玉成因害怕迅速逃离了张某的房间。案发后,沈玉成一直忐忑不安、也不敢回家,内心羞愧的他最终去了警察局投案自首。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沈玉成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被告人沈玉成的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沈玉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法官说法:针对此类型案例,主要做两点提醒,首先,合租房因人员混杂,安全隐患多,租房时应避免合租房,租客在租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养成随手锁门的习惯。其次,公民应提高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是很多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原因,公民都要提高法律意识,明确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实施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