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雨棚装到我家的墙上了!
作者:李双艳 发布时间:2016-07-14 浏览次数:537
王先生家安装卧室空调时不小心碰到了楼下安装的雨棚,结果与楼下邻居徐某起了冲突。经社区调解无果后,王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徐某拆除私自安装的雨棚。近日,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
2015年6月,住在102室的王先生正在给自家卧室加装空调。就在此时,住在302室的徐某找上门来。原来,102室下面是一间车库,该车库是302室房屋附带的,归徐某所有。不久前,徐某雇人给车库装了一个雨棚。而王先生在安装空调外机时不小心碰到了徐某家的雨棚,这才被徐某上门警告。“他把雨棚装到我家的墙上,还来恶人先告状。”王先生有点气愤地对记者说。纠纷发生后,王先生越想越憋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将徐某告上了法庭。可是徐某却并不认为自己存在过错。法庭上他辩称:“小区里很多人都安了这样的雨棚,而且空调安装的位置是共同共有的而不是他家(王先生)的。”
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车库的出口处搭建了一个雨蓬,雨蓬是用钉子固定到墙面上的,距离地面两米出头,邻近王先生家房屋的窗户。法院认为,徐某私自安装雨棚的行为可能对建筑物的外墙面造成损害;而且由于雨棚距离地面较低,距离原告房屋的窗户较近,会给王先生一家的人身、财产带来安全之虞。故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拆除车库上方的雨棚。
【法官提醒】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者赔偿损失。本案中,被告安装的雨棚距离地面较低,为不法分子入室盗窃提供了条件,因而会对原告一家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故根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法院判令被告拆除雨棚。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的关系会影响到每个家庭的生活质量。与其冷眼相对,老死不相往来;倒不如多一些包容和体谅,用沟通来化解矛盾。只有这样,邻里之间才能互帮互助,才能感受到相亲相爱的温馨,而不是各扫门前雪的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