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变身“卖淫女” 七旬老汉遭抢劫
作者:朱来宽 申欣 发布时间:2016-07-14 浏览次数:430
2016年4月9日晚,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名独居七旬老汉在自己家中被一名“卖淫女”用板砖拍晕,被抢走了1480元现金和一张身份证。老汉报警后留给警方几条简单的线索:30岁左右女性,长发至肩,宿迁口音,声音沙哑,没有双乳……然而警方经过多日的侦查,将“卖淫女”抓获归案时,发现这名“卖淫女”竟然是男儿身。检察机关以这名“卖淫女”涉嫌入室抢劫罪起诉至法院。
七旬老汉被一砖拍晕
老汉被袭击发生在2016年4月9日晚上8时许,独居的老人为何在家中遭人袭击,事情还得从4月8日说起。
老汉说,袭击他的是一名卖淫女,他们相识于被袭击的前一天。4月8日那天,老汉外出闲逛,在乡镇的街道上偶遇了这名卖淫女,女子主动和他搭讪,双方经过了讨价还价,最后以40元的价格成交,随后老汉就把她带回了家。老汉回忆说,当天的交易让他觉得非常奇怪,这名卖淫女坚持关掉屋内所有的灯,并称自己因患乳腺癌,双乳都被切除了。
“第二天她又来,我因身体原因就没同意。”老汉说,到了第二天傍晚,他在家中擦澡准备休息了,突然这名卖淫女又窜进他家堂屋,并且又要求以上一次的价格再次进行交易。老汉以当天身体不适为由,拒绝了卖淫女的要求,这名卖淫女说30元就行了,卖淫女看到老汉准备倒擦澡水,顺手就将水盆端出去给倒掉了。这名女子突然恼羞成怒,随手抄起了一块板砖,乘老汉不备,从老汉背后朝老汉后脑勺连砸三下,将老汉拍晕。老人醒来后,发现身上丢了1480元现金和一张身份证,随后,老汉赶紧报了警。
42码“巨鞋”成疑点
接到报案的当天夜里,警方就根据老汉提供的几点线索,排查了所有可疑人员。因为嫌疑人是宿迁口音,所以警方首先排查了附近几个乡镇的适龄妇女,但是能够完全符合老汉所描述特征的寥寥无几,而且全部都有案发时不在场的证据。由于老汉描述“卖淫女”没有双乳,警方进而排查全市各大医院曾经收治的乳腺癌患者,经过排查,更是无一人与老汉描述类似。
就在所有的线索都要断掉的时候,警方突然意识到,就在案发当天勘查现场时,警方在老汉和“卖淫女”搏斗的地方,找到了“卖淫女”无意掉落在现场的一只鞋,在案发现场以外数百米,警方又发现了另一只。经过推理,应该是嫌疑人在离开现场时,由于单脚穿鞋不便于逃窜,将鞋丢弃。就是这双鞋给警方的办案提供了另外一个方向:这双鞋足足有42码,穿鞋的人很有可能是一名男子!
DNA比对,“卖淫女”为男儿身
警方随后把这双鞋送往技术人员手中进行分析,警方在这双鞋上提取了嫌疑人的DNA,通过染色体比对,嫌疑人是男性确认无疑!
警方立即调转了侦查方向,长发男子,声音沙哑……警方随后根据这些线索重新对嫌疑人进行搜索。在4月8日晚上,遇袭老汉家附近的几个治安监控摄像头里拍摄到了“卖淫女”进出的画面,4月9日,类似的画面又被拍到。根据嫌疑人可能途径的所有路线,警方接着调取了附近路上的监控画面,结果发现,嫌疑人的行动轨迹在附近的一个乡镇中的一条道路上消失,嫌疑人进入了一个村庄。
民警随后在这个村庄中找到了一名体态特征与遇袭老汉描述类似的嫌疑人,而这名嫌疑人果真是一名男性。通过老汉的辨认,这名嫌疑人正是那名“卖淫女”。经过初步审问,这名“卖淫女”对袭击老汉并抢走老汉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卖淫女”同时交代自己还是同性恋,特别喜爱男性,所以留长发,穿女性衣服,刻意将自己打扮成女性。
“卖淫女”吞下“后悔药”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4月9日20时许,被告人王某化装成女性到位于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害人许老汉家中,欲与被害人许老汉发生性关系,其间被告人王某看到被害人许老汉身上有钱。在被被害人许老汉拒绝后,被告人王某欲进行报复,并产生非法占有被害人许老汉钱财故意,后持砖头击打被害人许老汉脑部并将其砸倒在地,强行将被害人许老汉衣服内现金1480元抢走。经鉴定,被害人许老汉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于2016年4月16日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宣判后,被告人王某留下悔恨的泪水,表示认罪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