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闹着玩 执行时“躲猫猫”将被拘留
作者:长成 发布时间:2016-07-13 浏览次数:460
“二楼有一扇门推不动,推开后又反弹,里面应该有人”正在参与凌晨执行的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王某家二楼发现了正躲在隔间里的王某。7月5日凌晨行动中,因被执行人王某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且在执行过程中采取躲避手段抗拒执行,被依法拘留15日。
2015年,王某因生意需要向李某借款,刘某为王某的借款做了担保,后因王某没有按约还钱,刘某为王某代偿了欠款共计105万元,随后,刘某多次向王某催讨代偿的借款,王某“淡定自若”,无奈,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归还代偿的借款105万元及相应利息,法院依法支持了刘某的诉请,判决王某在规定期限内归还代偿的借款及相应利息。可是在接到判决书后,不自动履行, 刘某申请执行后,王某继续“高冷”,不主动还钱也不接刘某的电话,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不是电话打不通,就是上门吃了“闭门羹”,因为王某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拘传。
7月5日凌晨,执行法官敲开了王某的家门,开门的是其家人,执行法官询问王某是否在家的时候,家人故意大声说道,王某早去外地,找不到人了。但是在门厅的柜子里面,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了几双男鞋,于是决定对房间进行搜查,在进入房屋第二层时,执行法官在推一个隔间的时候门打不开,用力推开之后,门又被推回。执行法官立刻要求增援,推开房门口,控制住了躲在小隔间里的王某,本想“躲”一时风平浪静的王某,被拘传到法院,因为王某以故意躲藏等手段抗拒执行,法院对其做出拘留15日的决定。
法官说法:针对那些经人民法院传唤,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有权对其拘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等措施。本案中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态度恶劣,被拘传时又采取躲避的手段抗拒执行,故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以示对其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