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钓”老赖
作者:陈红英 发布时间:2008-02-03 浏览次数:771
本网无锡讯: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来自外地的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执行法官也仅知道判决书中其以前的住址,而且被执行人从2006年起多次反追查变换住处、电话和经营方式,有时发现法官后即逃走。法官历尽曲最终用计“钓出”这个老赖。
执行法官曾发现被执行人李亚平可能在江阴市滨江旧车市场做旧车生意,便前去寻找。警车从西大门进去,停车后就问市场内的人哪位是李亚平,谁知那人说“就是那个朝北大门走的人”,法官抬头一望,只见一人匆匆走上北大门处的一辆旧车走了。后来执行法官又去过滨江旧车市场十几次,再也没有找到李亚平。
2006年盛夏,法官得到重要情报,李亚平每天晚上五点半后去父母处吃晚饭。法院研究后决定立即拘留李亚平。但由于李亚平的家人外出时无意中发现了远处的警车,李亚平一直未出现,执行无功而返。
后来执行法官又通过李亚平妻子单位领导做其工作,希望她能劝说李亚平,但她不肯配合,过几天就辞职走了。法院在李亚平住处、父母处公告贴出几十余张,督促其履行。但李亚平一直不出现。
怎样才能让李亚平自己走出来,经研究,一个“钓”老赖方案形成了。
在法院,面对法官的教育,李亚平交代了逃避执行的经过,并将案件义务履行完毕。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案件历时近二年终于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