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召开2007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作者:姜阳 发布时间:2008-02-02 浏览次数:825
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冰同志在总结中指出,2007年,我院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判职能充分履行。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四项承诺”深入践行。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司法为民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教育管理,努力树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法院形象和清正、廉洁、为民的法官形象,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四是坚持领导,接受监督,法院工作不断改进。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出发点,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了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发展。五是立足保障,强化服务,综合部门工作全面发展。以向审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为着重点,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为出发点,大力加强综合部门工作,调研信息、物质装备和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他对2008年的工作作出了部署:一是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积极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三是创新司法为民的内容和形式,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四是紧紧抓住素质能力这一根本,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五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去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被省高院、省人事厅表彰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第三次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被市委推荐为全省文明单位、徐州市政法十佳标兵单位侯选对象,被市中院推荐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法警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办公室等三个部门被评为徐州市中院系统先进集体,8名干警被省高院、市中院记功或表彰。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的深入开展,大会对去年工作表现突出的5个先进集体、50名先进个人、以及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堂红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了衷心地祝贺,对我院2007年度的整体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他表示,2007年我院干警在高负荷下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班子团结彰显凝聚力和战斗力,执行市委决定果断有力,审判质量、司法水平大力提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干警素质全面提升,工作中经验丰富、亮点突出、宣传得力,市委对此表示非常满意。谢堂红书记对我院2008年的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二要尽力化解各种矛盾,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工作这一中心工作;三要打造更多特色工作,推出更多亮点工作,推动全院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