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实行立审执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取得明显效果。截至今年111月,该院新收执行案件965件,同比减少9..2%;执行标的额到位率92.6%,比去年增加10.5个百分点;执行和解案件自动履行率72.1%,比去年增加5.3个百分点。

 

在立案环节,该院仔细审查纠纷的可诉性,注重纠纷分流,对不可诉的,耐心解释,细心疏导,特别注重立案前化解征收搬迁、企业改制等疑难复杂案件,缓解今后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在审判环节,充分考虑权利实现的可能性,制作文书时,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对于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的内容,尽量采用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在执行环节,做到包案到人、因案施策,要求原告准确提供被告信息,提醒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降低执行风险。同时,加强调解工作室建设,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机制,以乡镇矛盾调处中心为依托,与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联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