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层层签订责任状巩固长效机制
作者:赵克 韦园园 发布时间:2008-02-01 浏览次数:627
近年来,泉山法院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效能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确立了以院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不断促进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和勤政廉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为广大干警树立榜样带好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班子成员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检查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使班子成员切实做到权力与责任共担,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与此同时,不断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和利益观,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将政治学习制度纳入干警的量化考评体系,定期检查,公开讲评,促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明辨大是大非,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在司法效能建设方面,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督促干警关注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合议庭为单位开展示范庭、法律文书展评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理论水平。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司法和谐,消除社会各种不安定因素,泉山法院不断完善和创新调解机制,提高一线审判干警的诉讼调解能力,通过召开一线审判干警座谈会等方式,对诉讼调解的作用、意义、制度设计以及调解的技巧等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从而促进了全院调解结案率的不断提高。2007年,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685件,其中调解(包括撤诉)结案率为61.72%,从而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