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涉农民工劳动报酬案全部执结
作者:夏友锋 杨守东 发布时间:2008-01-29 浏览次数:712
本网徐州讯:铜山县法院高度重视民生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损害赔偿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有效得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方便立案。当事人可以选择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就近立案,重大节日期间设立“农民工维权岗”,24小时提供法律服务,农民工维权的减半收取或依法减免诉讼费用。设立导诉台,对农民工给予诉讼指导和举证帮助,符合条件的立即采取诉前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
二是快速审理。为减轻农民工的时间和诉讼成本,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一律采用速裁程序,审理后当庭结案;集团诉讼以及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点案件,院庭长跟踪督办。对于欠薪单位和个人拒不提供有关证据材料致使农民工无法举证的,依职权主动调查举证;对于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法予以保护。同时,注重和谐司法,加强调解工作,力争农民工权益及时兑现。
三是优先执行。对农民工维权的执行案件坚持随收随执,重大节日前适时采取专项审理或专项执行行动。并努力做到“四个穷尽”,即穷尽执行程序,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方法,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工维权案件的执行标的到位率。
此外,该院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用工单位或个人有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向劳动监察机关建议加强管理,督促建立农民工档案,增强有关部门依法用工、诚信经营的法治观念,促进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制度。
去年以来,铜山县法院受理涉及农民工维权的300多个案件已全部审结,调解结案的占62%,进入执行程序的213件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也全部执结,执行到位标的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