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执结330万元大案保证104名工人工资兑现
作者:耿刚 晏祥龙 发布时间:2008-01-28 浏览次数:528
本网宿迁讯:元月25日,江苏省泗阳县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04名工人赶在春节之前从江苏省宿迁中院领取到了被拖欠了9个多月的33万元工资款,这是宿迁中院在强制执结一起330万元大案后的另一起“收获”,广大工人们无不拍手称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与被执行人泗阳县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泗阳某木业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标的330万余元。宿迁中院从2007年8月立案执行以来,因被执行人资金运转困难,难以以现金偿付债务,故依法对其所有的厂房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但在拍卖成交后的厂房及土地交付过程中,被执行人的104名工人提出,该公司已欠其9个多月的工资未予结算,如强制执行该公司所有的财产,则工人工资将无处着落。为此,104名工人以阻挠交付已经拍卖的房屋和土地、上访等手段,要求法院在处理已拍卖财产之前能考虑工人工资问题。考虑到已近年关,拖欠的工人工资不仅不利于案件的最终解决,也势必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宿迁中院经过妥善研究,最终决定从已经拍卖成交的尾款中给付104名工人已被拖欠9个月的工资,并取得了被执行人的理解。目前330万元的执行标的款已经返还债权人,33万元的工人工资款也已发放。一起重大执行案件,在宿迁中院执行法官的精心努力下,取得了劳方、资方及债权人的三方满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