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廿二史解读》有这么一句话:贿随权集。权在宦官,则贿亦在宦官;权在大臣,则贿亦在大臣。此权门之往鉴也。虽然只有短短三十一个字,但直观明了地一再警告当权者:为什么有人给你送钱?并不是他对你有什么感情,而是看中了你手中的权力。一旦你手中没有了权力,那些“贿者”便如苍蝇逐臭,集于另外的当权者身边。

面对金钱利诱的考验,我们该怎么做?当然不能掉入腐化堕落的陷阱,同时也不必诚惶诚恐,投鼠忌器。重要的是在内心深处树立起“为任亦重矣”的责任意识,在于自我保护,自我节律,防微杜渐。做到“四常”:

一是常修操守之德。道德是立身之本,其核心是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不得以权谋私,淡泊名利,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是常怀律已之心。矢志不懈,严守禁令,常怀律已之心就是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情慎独。无论是何时何地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吾日三省吾身”。

三是常思贪欲之害。人一旦利欲薰心,就会见利忘义,铤而走险,利令智昏,什么禁令与法规都会抛到脑后,忘乎所以,以致葬送前程乃至性命。常以他人深刻教训警诫自己,居“官”本为民,贪求非吾志。

四是常弃非分之想。切莫小看收一份人情费、办一件人情案,关系不大。个别人“一失足成千古恨”,正是缘于非分之想,侥幸之心而因小失大。时刻保持清醒头 脑,做到心不乱,嘴不馋,眼不花,耳不聋,手不伸,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常思稼穑艰,锄莠务从严。“寡于欲,安于静,明于思,行于恒”;“做人心须正,终身向光明,襟怀坦荡荡,铁骨响铮铮”。

相信只有认识到“贿生于权,贪生于念”这个道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当权者才会谨言慎行,经受住考验,承诺践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