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提供良好平台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8-01-25 浏览次数:666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基层工作优势和有利条件,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积极为人民群众参与审理和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平台,一年来,全院1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16件,其中调解(含撤诉)的占87件,调解率为74.8%,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帮助陪审员做好审前阅卷工作,使其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二是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积极引导他们行使陪审权力,敢于发表对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的意见,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实质性参与。三是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刑事、民事案件的庭审观摩,组织庭审观摩会,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四是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职责,要求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结后,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实体和程序上的问题及法院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组织集中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法律业务知识,掌握诉讼程序,熟悉庭审流程,增强办案的自信心提高开庭审判、调解纠纷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