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收租金玩失踪 租车公司无奈吃哑巴亏
作者:苟连静 发布时间:2011-12-02 浏览次数:371
因为信任租车中介人是“熟人”,一家客运服务公司默许租车人直接把租金交给中介,谁料中介人一去不返。吃了哑巴亏的客运公司无奈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3月,一家客运服务公司有一辆大客车需要对外出租,就找到了与自己曾经有过业务往来的一家汽车租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让租赁公司负责人李啸(化名)帮忙寻找承租人。
李啸很快找到了承租人,但这次的操作却跟之前不一样。以前都是李啸找到承租人后,由客运服务公司与承租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李啸所在公司收取介绍费。但这次李啸却要求承租人每月将租金交给他,他再与客运服务公司进行结算。
因为双方之前有过业务往来较为熟悉,客运服务公司对李啸比较放心,就没有对李啸的做法表示异议。谁料承租人每月按约付租金,但李啸却没有每月与客运服务公司进行租金结算。经催讨,李啸写了一张欠条,写明结欠租金的数额约5万元。
10月下旬,客运服务公司再也无法找到李啸的下落,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李啸一直下落不明,其所负责公司的经营处所也已被房东收回,无奈之下客运服务公司于日前撤回了起诉。现该公司已直接与该承租人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
法官提醒:汽车转租存在风险。汽车所有人出租时,最好直接出租给使用人。此案中李啸所在公司是一个汽车租赁信息服务公司,是中介公司性质,如果出租给中介公司,要严格考察中介公司的资质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