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作者:姜阳 发布时间:2008-01-24 浏览次数:619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新沂法院积极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特别是强化对案件审判执行过程的动态监督,创新监督方法,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一是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制订出台《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各类案件的起诉、执行和申诉、申请再审、诉前保全的受理,统一由立案庭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统一编立案号,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立案质量。
二是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修订完善《案件评查暂行规定》和《案件督查工作暂行规定》,严格审限监督管理,提高审判效率;加强立案庭对案件审限监督以及业务庭庭长对未结案件临届审限提醒,确保审判高效运作;加强案件质量的评查、管理工作,专门成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落实审判监督庭每季度评查一次,对各业务庭已生效案件、已执结案件的40%进行抽查,检查不合格的发回整改,发现问题的案件查找成因并通报分管院领导、相关业务庭,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强化岗位责任目标考核。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规定》,细化各项岗位责任指标,明确目标任务。年终以此为依据,对每个部门、每名干警完成岗位责任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群众来访,院领导做到随访随接,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对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不推诿敷衍了事。发现问题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发现存疑问题的,分管院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找有关同志进行警醒诫勉谈话,提出改进意见,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列入队伍管理范畴,总体目标分解为若干具体小项,逐项定分,年终实现量化考核,使年度岗位目标绩效考核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