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沂法院积极探索法庭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路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各乡镇万人起诉率不断下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诉前加强告知风险,引导当事人进入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渠道。在各法庭设立诉讼指导室,对来诉来访的当事人认真、热情接待,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在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指导的同时,重点告知其诉讼风险和成本,引导当事人进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前调解等快捷解决纠纷渠道,对确实要求立案进入诉讼的,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

  诉中营造和谐氛围,以法官的温情融化当事人的心结。各人民法庭均设置温馨调解室,室内制作调解规范流程图版,悬挂和解漫画,实行圆桌式调解,宣染和谐和解文化氛围,从心理上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法庭调解实行对原、被告调解不少于一次、共同调解不少于一次、当时调解不成事后回访调解不少于一次的“三个一”调解原则,并明确规定时限,防止久调不决。

  诉外延伸服务,诉调对接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定期组织基层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召开联席会议,交流调解经验,形成比较成熟的案例,指导调解工作。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纵向调解网络和医疗、教育、农业承包等专业组织调解的横向调解网络,形成诉讼解决纠纷和诉外解决纠纷互助联动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