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保障民生 “五个一”促进公正 苏州为法治政府注入司法动力
作者:娄银生 苏盅杏 发布时间:2008-01-24 浏览次数:682
2007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436件,不仅“民告官能见官”,而且“官”自觉将庭审作为依法行政的课堂,将行政审判变为不可或缺的行政监督,从而加快了政府法治化进程。
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作为监督行政权力的审判机关,苏州法院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行政诉讼为依法行政把脉开方。近年来,在全市法院所判的行政官司中,作为有10%案件被判败诉的行政机关,不得不拿出自己的行政经费赔给原告,也正是这些败诉案刺痛了行政机关,促其依法行政。如早几年告工商部门的案件居各类行政诉讼案前列,而现在已“悄悄”退居第九、十位了。正是通过“民告官”案件,苏州市政府认真反思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建设法治政府行动纲要》,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采访中,目前担负40万家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监管和服务的苏州市工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工商系统现一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仅10多件。我们每参加一次行政诉讼、旁听一起案件,总会发现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为此,全市工商系统建立了典型案例分析制度,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在整改中突出‘四查’、‘四看’、‘三不放过’。”
和前3年相比,之所以苏州行政案件没有像其他地区那样增长,是因为政府机关与市民百姓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告官见官”已成常态。
据介绍,在苏州“民告官”案件中,“告”的部门由以前集中在公安、国土、房管、城建、规划、工商,现在扩展到文化、卫生、海关、教育、渔政等“冷门”部门,可以说没有哪个“官”不能告。苏州各政府机关从当“被告”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缺点,进而改正不正确的行政行为。在苏州中院组织的“全市行政案件百庭观摩”中,涉及公安、环保、工商、土地、规划、城管、交通等40多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以及各界人士3100余人参加了旁听。有专家称,苏州“百庭观摩”作为法治政府的推进器已载入苏州法治史册。苏州中院一名负责人说,实践表明,行政领导出庭应诉首先是行政服务观念革新、行政管理方式改革、行政权力运作自我调整的要求,其实质是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建设的表现。
苏州法院立足于行政审判实际,通过“五个一”建设,不仅推进政府法治工作,还提升了行政审判效率和改善了行政执法环境,使行政审判工作有了更加可靠的保障。“五个一”,即认真作出一报告,将苏州行政案件情况报告报送市“四套班子”;协力搭建一平台,联合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苏州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精心安排一观摩,组织有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参加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聚智进行一调研,由行政法学专家及行政审判能手开展调研攻关;联系实际一释案,法官深入行政执法机关释法解疑。
此外,针对政府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苏州法院注重司法建议的针对性与指导性,近年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书面或口头司法建议374份,及时纠正与规范了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