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法院妥善执结巨额交赔大案
作者:孙兴旺 王永余 发布时间:2008-01-23 浏览次数:641
本网南通讯:货车在高速路引道突然与前行轿车追尾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轿车驾乘3人当场死亡,经法院调解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合计应赔近150万元,然而说好的事执行中肇事车主却迟迟不愿支付赔款,激起死者家属纷纷要求撤销法院调解并欲通过申诉重燃讼战。
去年7月,安徽砀山县一年轻小伙张某因受常州老板姜某雇佣,驾驶姜某所有的厢式货车来南通送货,下高速并在下行道内行驶时由于车速过快突然与前行的1辆轿车追尾相撞,造成轿车严重损毁且朱某等3名驾乘人员当场死亡。惨祸在瞬间酿成,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为赔偿问题,3名死者家属分别将姜某、张某、货车登记车主常州某纺织公司、车险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经法院调解,受害者家属与被告姜某、保险公司分别达成了535693元、450192.5元、492199元三份赔偿调解协议并放弃对张某及常州某纺织公司的诉请。
因被告失信未自觉履行义务,故死者家属申请法院启动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如数给付了应赔款项,但姜某却迟迟不愿兑现承诺。被激怒的死者家属纷纷要求法院撤销原来的调解书并欲通过申诉重新审理赔偿问题。为平息当事人因执行产生的对立情绪,执行法官一方面深挖姜某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在做好死者家属工作同时不断对姜某施加压力。通过努力,最终迫使姜某先行拿出了60余万元,并就余款与原告达成分期给付的执行和解协议。一起棘手的交赔执行大案终于在春节前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