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淮阴法院重视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把涉及到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一律作为重点案件来抓。对涉及上述类型的案件一律实施“三优先”原则,使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快捷的得到法律的保护。

一、涉老人案件强化快捷。该院规定,凡是此类案件,立案后,一律先从赡养人方面进行说服教育,坚持调解,争取在庭前把矛盾化解,做到使双方当事人能够和睦相处。若难以调解,审判人员应该尽快判决结案,并尽快执行。

二、涉婚姻案件强化调解。对于离婚案件,该院要求审理法官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有必要的话,可以发动当事人的亲属进行同时劝服调解。尤其是已经有孩子的离婚案件,审理法官必须慎重处理,要先从孩子的角度对当事人调解,必须判决的要首先考虑儿童和妇女的权益。对已经离婚的家庭,孩子的抚养问题应摆在首位,孩子索要抚养费问题的案件,法院应高度重视,督促审理法官尽快判决、执行,保证儿童的生活、教育等权利尽快实现。

三、涉残疾案件强化保护。该院规定,对于残疾人因某种原因致残,而未得到合理赔偿的案件,立案时要酌情缓、减、免交诉讼费,在最短的时间里结案并尽快执行完毕,尽最大可能依法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