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创新“执行六法”融化执行坚冰维护民权效果好
作者:徐方 发布时间:2008-01-21 浏览次数:650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从更新办案理念,转变执行思路入手,在执行工作中敢于打破传统的执行模式,创造适合新形势需要和新类型案件特点的“执行六法”。2007年,该院共执结案件1091件,执结率达69.16%,执行标的额到位率达74.52%,执行投诉率仅为0.16%,执行工作呈现出执结率高、标的额到位率高、投诉率低的“二高一低”良好局面。
所谓“执行六法”,就是针对不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采取的有效分割法、保值盘活法、协调促和法、灵活引入法、威慑疏导法和合力促执法。
1、有效分割法:就是在几方当事人共同拥有不可分割标的物的情况下,为避免因不合理分割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该院提出了执行中的“盘子理论”,即在多人共有一个盘子的情况下,避免采取简单的分割方式,造成盘子破碎,价值受损,而是采取由一方当事人获得标的物所有权,其他方当事人获得相应补偿的办法,实现标的物的有效分割。
2、保值盘活法:就是对正在运营中或有盘活可能的标的物,立足实现保值和增值,采用委托管理等方式,防止在法院查封后出现财产贬值等其它问题。人们形象地把这种执行方法比喻成“放水养鱼”,利用这种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使涉案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了保护。
3、协调促和法:就是着眼实现各方利益的共赢,在执行过程中注重协调各方利益,法官居中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协议,让当事人“在让步中握手言和,在和解中实现利益共赢”。
4、灵活引入法:就是在执行过程中,为及时解开案件执行中的死扣,采取引入商业贷款等方式,解决拍卖过程中出现的资金支付等问题,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到位,使无法执行的难案得以执行。
5、威慑疏导法:就是面对以拖、躲、逃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个别被执行人,在进行正面教育说服的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影响。
6、合力促执法:就是为了在执行工作中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建立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对执行中的大案、难案,院领导亲自出面做协调工作,与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管理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执行工作的合力,许多执行案件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顺利执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力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