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院制订专门办法强化法官业绩考评工作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1-21 浏览次数:699
本网南京讯:为了加强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管理,构建客观、公正、科学的法官评价体系,近日,江宁法院结合审判工作特点专门制订了《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管理实施办法》,使法官业绩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该办法主要考评法官审判质量效率和法官审判业务能力。考评采取数据指标考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以及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作裁判文书、庭审(听证)能力和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指标考评主要是通过每季度公布一次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的形式进行;案件质量监督评查主要是按季度对法官审结并生效的案件进行评查,每位法官每年被评查的案件数量不少于该法官当年审结并生效案件总数的10%。审理重大疑难案件能力考评采取法官个人申报、审判业务部门推荐、审判管理办公室审核、审判委员会认定的方式进行;制作裁判文书能力考评采取日常随机抽查和年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方式进行;法官庭审(听证)能力考评由案件庭审(听证)质量效率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每年对每位法官庭审(听证)情况进行观摩评审;法官调研能力主要考核法官调研文章完成情况、调研成果转化情况。以上考评结果全部归入法官审判业绩档案,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