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8117,江海平原寒风刺骨,气温下降到零下4摄氏度。这天,南通中院执行局的承办法官接手到一起诉讼保全案件:原告江苏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某服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200万元,同时申请诉讼保全。承办法官和书记员一起不顾天寒天冻,驱车前往100多里外的江苏如皋某地保全。

200410月,原告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服饰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位于如皋某镇的厂房、综合楼和配套工程,开工后,被告未依约付款,导致工程停工。原告多次寻找被告未能如愿,造成原告大量资金积压。由于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