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一年来,丰县法院结合重要司法制度检查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努力做到以制度促进管理、以管理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

   一是建立规章制度,促规范管理。建立完备的目标管理体系,确保责任到位,按照部门的职能制定了详细、明确、能体现工作基本情况、可量化考核的指标体系,共包含42个具体考核指标,再由部门分解到个人,其中对德、能、勤、绩、廉能够量化的一律制定到岗位目标体系中。同时,相继修订出台了《加强立案规范的规定》、《涉诉信访案件操作规程》、《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庭审质量考核规则》等与庭室科队职能相对应、与工作效果紧密结合、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以制度促审判规范化管理。

二是实施效能考核,促质效提升。对各项工作实行定期办结制度,对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实行超期工作替代办法,即将超期工作由替代工作办公室完成,把工作替代纳入庭室和个人年度考核。同时为了进一步督促工作,成立效能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常规纪律的日常督导工作,实行更加规范、科学的定量、定责、定效管理。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法官的职责清晰,各项工作的落实期限以要求更加具体明确,辅之为较为完善的配套奖惩措施,有效消除了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的弊病,促进了各项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三是狠抓监督落实,促审判规范。成立专门绩效考评小组,由专人负责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常规纪律的日常督导工作,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法官的职责清晰,各项工作的落实期限及要求更加具体明确,当月确认考核结果,年度汇总综合评定,使每一名法官的职责清晰,各项工作的落实期限及要求更加具体明确,并辅之以较为完善的配套奖惩措施,有效消除了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的弊病,促进了各项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