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审好“五元钱”民生官司
作者:尤曦红 龚甬钰 发布时间:2008-01-17 浏览次数:1349
本网无锡讯:“没想到我只花了5元钱,法官就为我讨回了公道!” 元月10日,农民工小汪紧握着法官的手感慨地说。小汪在一起工伤事故中致残,其单位拒绝支付他工伤待遇,万般无奈之下小汪起诉到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合议庭当即召集双方调解达成协议,两周内单位向小汪一次性支付工伤补偿款85600元,且诉讼费减半仅收取5元。
农民工姚某在“要求单位加薪”的申请报告上签名,被单位认为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而遭到辞退。姚某抱着最后希望提起诉讼,滨湖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虽然赋予了用人单位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权力,但法律同时对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有严格要求,该单位应当向姚某支付补偿金。昨日,姚某已从单位得到了这笔补偿金,诉讼结果彻底打消他的顾虑。
伴随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及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大批遭遇不公平待遇的农民工打消了“没钱难打官司”的心理误区,纷纷将求助目光投向法院。元旦以来10天内,滨湖区法院就受理了劳动合同、一般劳动争议、劳务(雇佣)合同纠纷22件,同比上升144.4%。该法院运用“柔化”协调法,钝化劳资双方矛盾,司法救助弱势群体,受到辖区外来务工人员的交口称赞。
审理中,针对劳动争议案中弱势方的特点,该法院实施了五项司法救助措施:一是开拓便民诉讼。对农民工提起诉讼的案子,该院规定除院本部可直接立案外,在两个派出法庭设专人负责信访接待、远程电子立案、巡回法庭上门开庭,以方便群众诉讼。对符合诉讼费减缓免条件的农民工更是及时办理手续,2007年,该法院在诉讼收费锐减的情况下,仍对112件案件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14.23万元,其中涉及民工维权的案件占21.3%。二是强化诉讼释明。针对弱势群体法律知识与诉讼能力薄弱并处于不利地位的现实,加大释明力度,明确举证责任,必要时对关键证据的举证方式、举证期限作出充分说明和指导;三是实行特邀调解员制度。邀请区总工会的同志参与审案,其结果70%案件都以调解方式结案;四是果断采取保全措施。对被拖欠薪资的劳动者提出的先予执行申请,在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强势方主观上恶意拖欠和客观上无力支付情况发生;五是凡涉及弱势群体执行案件,尤其对涉及医疗费用和劳动报酬的,采用执行威慑机制强制执行,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目前,尽管该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但专门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审判延伸服务,抽出人员走进传统的庙会集场,进行法律咨询和普法宣讲授课,还专门向农民工分发诉讼收费标准、劳动者维权手册,以充实“送法下乡”实际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