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1年1月15日在港闸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院长  宋 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港闸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我院2010年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一○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紧密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港闸区“稳增长、抓转型、建新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去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54件,审、执结3253件,同比均下降17%,被评为全国、全省“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南通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并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多名干警在省、市、区立功和受奖。

  一、深入推进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10年,我院集中开展了“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和“深化调解年”活动,全面推进涉诉矛盾化解工作。

  (一)完善制度,优化诉讼调解责任机制

  为了增强“矛盾化解人人有责”的意识,我院完善了目标考评、组织管理、动态监控三项制度,强化了工作责任。一是完善矛盾化解的目标考评机制,从严要求。修改“星级法官”、“调解能手”的评选方法,对调撤率、息诉服判率等指标都作出了更高要求,强调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和谐稳定”的高标准。二是优化矛盾化解的组织管理机制,从严问责。细化领导班子分工,要求在调解工作中率先垂范,严抓狠管;实行庭、局长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庭、局长对矛盾化解工作的管理;强化合议庭成员之间的调解合作,加强审判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全员参与、协同作战的矛盾化解工作格局;落实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制度,对重大涉诉矛盾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确保矛盾化解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建立矛盾化解的动态监控机制,从严监管。完善定案程序,重点强化对群体性纠纷、重大敏感案件的定案监督,突出分管院长、审判长联席会议、审判委员会的督导作用,严防涉诉矛盾的发生和扩大;审判管理部门定期检查调解工作,定期通报调解专项信息,随时监控调解数据和运行态势,及时调整工作部署。

  (二)开拓创新,提升涉诉矛盾化解实效

  2010年,我院不断推出多项新举措,探索多种新途径,提升了化解涉诉矛盾的实效,全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5.97%,同比上升4%。一是拓展“新渠道”,创新矛盾化解方法。探索“空中调解”模式,将调解现场搬进电台,公开调解过程,听众参与评议,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扩建诉讼服务中心,优化诉讼服务机制,突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功能,最大限度缓解涉诉矛盾。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全年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416件,金额达23万余元,同比增加48.3%。二是延伸“新领域”,加大诉调对接力度。与我区工商局、消协共建矛盾化解联动机制,在消费领域构筑起新的对接平台。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去年我院“诉前调解中心”调处纠纷453件,调解成功率达90.78%。“社会矛盾诉前调解陈桥街道工作站”运作更为科学、规范、高效,全年工作站调处基层各类纠纷83起,调解成功率达84%,并协助街道化解纠纷130余起,接待群众来访、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00余份,逐步成为化解基层纠纷和指导基层调解的坚实阵地。去年10月,为逐步向全区推广“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我院向唐闸街道增派人员,增设新的站点。三是培养“新本领”,提高化解矛盾能力。组织学习“陈燕萍工作法”,邀请专家开设“善良、正义、沟通”的专题讲座,有效提升法官疏导群众情绪和协调社会关系的能力。召开调解工作研讨会,印发调解经验专刊,授予调解能手张善华“名法官”称号,设立专门工作室,并广泛宣传,既激励干警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又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整体推进,攻克矛盾化解关键环节

  2010年,我院集中力量紧扣重点,把握热点,攻克难点,确保涉诉矛盾化解这一系统工程的整体推进。一是加大执行力度,致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993件,实际执结率为83.99%,执行标的额到位率达71.56%。依托协助执行网络,推进执行和解,加强多方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化解对立情绪。全年执行案件中和解履行的有425件,占结案数的43%。加大执行力度,全年依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裁决的14人。推出院领导挂帅执行、执行“110”、“百日执行大会战”、法检联动执行等有力举措,努力提升执行到位率,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扎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对近两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542件案件逐一进行了清理复查,另外对28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恢复执行,执结标的为745.24万元。二是完善信访机制,着力实现稳控目标。完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出台《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实施方案》,成立包案小组和稳控小组,层层落实信访责任;创新信访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启动涉诉信访管理软件,将信访案件纳入审判绩效管理,并设定“原承办人办理、本部门监督、立案庭跟踪”的工作流程;制定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机制,集中开展信访案件专项评查,加强法律释明工作,因案施策,逐一化解;健全涉诉信访案件司法救助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发放信访救助金达10万余元。全年办结上级机关重点交办的案件44件,处理人民来信39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000余人次,其中院领导班子参与接待群众287人次。

  二、积极参与管理创新,着力促进和谐发展

  我院以引导社会和谐发展为重点,立足审判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稳定大局,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4件,对279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坚决打击涉黑、涉毒以及强奸、抢劫、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暴力型、侵财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审结这类案件28件,判处犯罪分子40人;积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全年共审结这类案件9件,判处犯罪分子12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积极惩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商业贿赂犯罪,全年共审结这类案件7件,判处犯罪分子12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严惩处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大的犯罪分子,共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剥夺政治权利13人,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42人;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有积极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处罚,共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29人,判处拘役7人,单处罚金1人,免于刑事处罚3人,对78名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强化审前评估、法庭教育和判后疏导,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件,判处刑罚10人。

  (二)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参与诚信体系建设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65件,审结2068件,结案率为95.5%。依法妥善处理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侵权损害赔偿等案件1267件,切实保护群众人身、财产权益,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引导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积极稳妥地处理房屋拆迁权益纠纷,从全区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倾力做好协调、疏导工作,共审结这类案件50件,钝化了大量易激化的矛盾,有力地支持了辖区城市化进程。依法处理各类经济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审结买卖合同、保险合同、借款合同、股权纠纷等各类商事案件294件,解决争议标的9687.18万元。积极、审慎地审理辖区重点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出击,院庭长全程关注,亲自参与和企业、职工、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去年我院处理了5起破产案件,其中南通有色铸造厂成功实现破产重整,南通博世达服装有限公司企业资产成功拍卖,所有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的问题均妥善化解,取得了推动企业重生、维护职工权益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

  (三)努力协调行政关系,促进执法水平提升

  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7件,审结6件。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审判特点的协调模式,对矛盾容易激化、涉案人数众多、易引发连锁反应的敏感、重大案件,着力强化协调,促进行政机关与群众的沟通和理解,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去年行政案件协调成功率达85.7%,同比上升23.2%。加强与政府部门的紧密协作,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比增加25%。个案审理推行“诉前沟通、诉中协调、判前通报、判后释明”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司法手段与行政手段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以年报的形式,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行政审判态势,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建立与行政机关定期交流的例会制度,通过走访、座谈、咨询等形式,就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制定改进措施,推进依法行政。

  (四)主动拓展司法服务,推动管理机制完善

  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设立“法院开放日”,将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庭审活动、司法工作流程向社会公众开放,并积极邀请区工商局、陈桥街道、西藏民族中学、武警消防支队等机关、学校、部队40多家单位1000多人次前来我院参观,以法院为主阵地,全面开展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深入田间地头、村居社区、交巡警支队等场所,广泛开展巡回审判60余次,并邀请社区居民、民调干部、法律工作者等参加旁听,以审促训,举案说法。开展“民事法官进社区”活动,与各街道签订《深化矛盾排查与化解合作协议》,指派法官与街道、社区建立结对共建关系,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矛盾排查、调解指导等活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建立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防控体系。

  三、深化公正廉洁司法,大力提升司法效能

  我院将2010年确定为“规范化管理年”,以严格、规范、有序为标准,推出多项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一)开展主题教育,优化司法作风

  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开展“学习陈燕萍精神,争当模范法官”、“向杨志南学习、争做创先争优先行者”等学习先进活动,全面倡导“亲民、爱民、为民”的工作作风。开展“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整改活动,严格规范审判行为。出台《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着力培养高素质、高水平、能力强的法院干部队伍。玉树地震期间,全体干警自愿捐款13100元。另外,向区红十字会、慈善会捐款55200元,体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创新管理平台,规范队伍管理

  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引进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项认证体系,借鉴企业管理先进理念,建立“岗位明确、权责分明、规范管理、体系监督”的管理新模式。开展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和中层职位竞争上岗活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管理人才,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了4名科级干部、7名中层正副职。平时要求“个人工作每周盘点,部门工作每月总结”,组织全院干警对现任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以工作业绩决定职位去留,增强中层干部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

  (三)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司法能力

  借助网络平台、专家讲学、在职学习、庭审观摩等多种手段,开展各种形式和层次的法律知识再学习、业务技能再培训,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审判业务培训达280人次。开设“法官周末学苑”,成立“青年法官研究会”、“法官论坛”、“读书小组”等学习组织,开展“技能大比武”、“审判业务传帮带”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考试,全院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的达90%,23人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或在读,2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鼓励干警钻研法学理论,共发表调研文章和获奖论文103篇,其中国家级14篇、省级36篇。

  (四)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司法廉洁

  在窗口部门和法庭进行24小时不间断摄像监控,每个庭审过程都实况录像,确保监控无死角。组织开展“规范收费和涉案款物管理”、“规范庭审活动”等专项检查,出台《防控廉政风险方案》,排查司法廉政风险点,突出对廉政突发性事件的防控。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采用理论讲座、交流讨论、文学创作等多种形式,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教育对象,以“禁止违规收送礼金礼券”为重点教育内容,狠抓廉政建设。组织审判长以上干部进行廉洁司法知识测试,并向全院干警和全社会作出“遵守廉政规定,争当廉洁表率”的承诺。去年我院被授予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称号。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推进法院发展

  一年来,我院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不断提升以监督推进司法公正和民主的成效。

  (一)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实效

  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工作简报,就人民陪审员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阳光庭审旁听评议专项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82人次,庭审优秀率达89%。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出席庭审360人次,参与290件案件的审理,全年陪审率达75.32%,同比上升12.71%。

  (二)创新联络形式,争取代表支持

  按照定向联络、分级负责的原则,指派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与3-4位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定向联络工作,制定联络方案,明确联络责任,畅通联络渠道。全年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95人次,就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座谈达146人次。

  (三)落实代表建议,规范审执工作

  向审判人员发放人大代表名册,要求高度重视代表关注和涉代表案件的审理,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7件,办结6件。针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机制、培训机制、程序保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议,我院组织全体审判人员认真讨论,查找自身不足,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建议内容逐一落实。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全院干警团结一致、努力奋斗的结果,更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政协有力监督和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方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长期关心、爱护、理解和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全区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2010年我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法院整体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干警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的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影响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少数干警的思想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部分案件的审判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一一年工作要点

  2011年,我院将工作主题确定为“管理创优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人民满意率为目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严格规范审务管理,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开拓创新,创先争优,为港闸区实现“迈入主城区、率先现代化”的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做优服务发展品牌

  完善“诉前调解工作站”运作流程,增设站点,增派人员,增加经费,增建考核机制,强化源头防控矛盾和助推基层管理的功能,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由党群组织、庭室与区级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及有关部门建立共建关系,通过信息共享、论坛探讨、文化交流、案件通报、指导调解、送法下基层等方法,实现法院和社会组织的协同共进;强化对审判信息的研判,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完善审判信息预警机制,积极引导社会正常、有序、和谐发展;创新自我管理,构建三项管理认证体系的长效运行机制,推进档案数字化等信息工程,全面提升法院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提高审务管理水平,推优司法为民绩效

  落实“法院开放日”和“庭审三同步”,建设法院外网,推出法院新闻发言人、裁判文书上网、开通院长信箱等司法举措,推进司法公开;优化诉讼调解机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组建专业合议庭,建立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纠纷应急机制,着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对矛盾化解工作的管理,通过完善调解实效考核、建立执行督促制度等举措,减少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数量,切实化解和消减矛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三、强化队伍管理力度,树优公正廉洁形象

  加强思想道德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党建工作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开展建党九十周年“红色”教育,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走访革命前辈、观看红色影视等形式,集中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推动年轻干部深入基层、积累经验,培养经验型、服务型的后备法官力量。持续高效地开展“青年法官研究会”、“法官论坛”、“周末学苑”等学习活动,提升“学习型法院”创建的成效;完善公正廉洁司法工作考评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为抓手,打造公正廉洁司法典型,并借助网络、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在港闸区、全市乃至更大范围的宣传力度,树立法院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以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队伍形象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为推动港闸区开创北翼新城和南通强区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有关用语说明

  1、陈燕萍工作法:2010年,中央政法委发出号召,要求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的活动。陈燕萍工作法,是一套体现“为人民司法”要求、贴近农村审判实际、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其思想核心是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实践中,其内涵是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2、执行督促:是指依据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有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在执行立案前督促义务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以及对已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结的案件,查询执行进展情况、催促执行的工作机制。

  3、实际执结率:是指执行案件结案总数中,扣除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下落不明等原因采取程序终结的案件后,其余的案件数与同期所有执行案件结案总数之比。

  4、庭审三同步:即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人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在开庭审理时,对庭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由书记员实时在电脑上记录庭审情况,同时在各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席安装电脑显示器,可同步显示书记员录入的庭审记录,以便当事人实时核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