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病史 离婚自认理亏
作者:李阳 发布时间:2008-01-15 浏览次数:1386
本网镇江讯:近日,丹阳市吕城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女方婚前隐瞒病情而导致夫妻不和的离婚案件。
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女)于2005年相识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俩感情不错,可就是王某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做婆婆的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而王某却一直以年轻不想生孩子为由不断的推托。经不住父母的催促,陈某强拉着王某到医院,检查的结果令刘某目瞪口呆。原来,陈某户婚前因为流产而导致子宫切除,现在根本无法生育。陈某深感受骗,一怒之下将王某告上法庭。
庭上,王某一言不发,自知理亏的她经过法院的调解,表示愿意离婚,并?o于陈某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