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议堂法庭五步调处离婚案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1-14 浏览次数:727
本网徐州讯:针对离婚案件日益增多的趋势,邳州法院议堂法庭总结推出了一套“五步调解法”,促进离婚案件的妥善处理。
第一步,倾听。在开庭前,首先要耐心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不能因事先看卷宗而存在先入为主的偏见,对当事人的陈述有不耐烦的情绪,更不能粗暴地打断当事人的发言,这样才能使当事人感到自己被尊重,减轻和消除对法官的敌对情绪和抵触心理,使调解能够顺利进行。
第二步,询问。在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后,对有疑问的地方要进行详细的询问,全面地把握案情,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通过询问还能够帮助当事人弄清自己的真实想法,是不是真的要离婚,是不是非离不可。因为有些当事人起诉离婚全凭一时的气氛和冲动,而不是真的要离婚,不是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
第三步,归纳。经过倾听和询问后,对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已有了全面的了解,对案件如何处理应当能够确定一个大体的方向。对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无调解可能的,应当开庭审理,及时作出判决。对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不大,能够调解和好的,应当调解双方和好;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当作离婚调解,尽量化解矛盾。
第四步,辩法。在调解时,行使好法官的释明权,把有关的法律规定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是关键的一环。一方面是要使当事人清楚地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如对于争议较为集中的财产分割、礼金返还等问题;另一方面是要使当事人弄清“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而这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
第五步,析理。“析理”和“辩法”是相辅相成的。讲“理”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而为广大人民普遍接受。在调解离婚案件时,要善于从人情、亲情、友情、爱情等各个角度讲道理,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只要把理讲清讲透了,即使当事人内心不服,他也会接受法院的处理结果。
通过五步调解离婚案,该法庭处理离婚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老百姓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