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尽量消除被害人亲属与被告人之间的仇视心理,变双方对立为双方谅解。2007年,东台法院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3件,全部调解结案,兑现赔偿金额183.43万元,调解结案率达100%,成效显著。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中,法官在主持调解时,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就地办案原则、及先行赔偿兑现原则,努力做到调解与判例引导相对接、诉讼调解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调解相对接、调解技巧与诉讼心理相对接。承办法官在开庭前通过多种渠道尽可能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性格等信息;在庭审中因势利导,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阐明民事赔偿与量刑的相互关系;在庭审后告知双方当事人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让其权衡利弊,并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力创造机会,依法促成双方当事人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