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部少年法庭法
作者:许方 发布时间:2008-01-11 浏览次数:1388
世界上第一部少年法庭法产生于1899年美国的伊利诺斯州,并于当年7月1日在该州的芝加哥市设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庭。
19 世纪末,美国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的犯罪团伙给芝加哥市的社会秩序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当时伊利诺斯州工业发展迅速,大批大西洋彼岸的移民涌入美国,加大了美国城市人口的密度。而人口的迅速集中,则使各方面都很不协调,如物质供应、医疗卫生、住房、教育、就业等等。当时芝加哥市的少年犯罪异常突出,在芝加哥市每年被逮捕判刑的少年人数占该地区少年总数的五分之一。
少年犯罪如此严重,以致造成监禁犯人的场所十分拥挤,条件非常恶劣。一些犯罪的少年得不到教育改造,一犯再犯,致使他们在犯罪的深渊中越陷越深。于是建立一个新的少年司法系统,对少年犯罪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势在必行。
1886年,美国改革者杰克索尼首先提出的“拯救儿童运动”蓬勃开展起来。他们主张改善少年儿童的环境,给他们提供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对于犯罪的少年,主张从宽处理,搞社会救济或者给他们寻求职业。于是在社会改良主义者、著名律师和社会福利工作者一道促成的世界上的第一部少年法庭法在伊利诺斯州产生。
《伊利诺斯州少年法庭法》规定少年法庭管辖16岁以下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少年、被遗弃的少年以及无人抚养的少年儿童。并规定少年法庭对于被遗弃的少年及无人抚养的少年儿童可以送交名声好的公民抚养,或送交适合的州立机构或教养学校等照管。对于违法的少年送州教养所,也可以交由某一社会团体照管。少年法庭法为保证少年法庭的顺利运行,还创设了相应的配套辅助设施,如规定将少年单独监禁,不与成年犯混居;确立了监督员制度,违法少年在被带到法庭之前,监督员负责调查少年的道德名誉、家庭情况,在法庭审判后,负责对少年改造的监督。
美国伊利诺斯州少年法庭法的出现以及它所体现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思想,成为后来各国制定少年法规的基础。直到今天,从许多国家所制定的少年法庭法中仍然可以看到同样的规定。伊利诺斯州少年法庭法的制定开创了法制史上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