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的“代价” 昔日婚外情人对簿公堂
作者:丁文芳 鲁超 发布时间:2011-11-30 浏览次数:413
2011年9月的某一天,一起金额不大的普通债权纠纷正在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李某向法庭提供了被告王某出具的欠条1份,坐在被告席上的王某承认该欠条系其书写,但不同意支付欠款,追问其缘由,王某披露了他不愿启齿的婚外“爱情欠条”一事。
本来极其简单的民间债务纠纷,突然蒙上了一层神秘的桃色面纱。这到底是一笔怎样的风流债呢?
偶遇相识坠入情网,未料想王某另有妻室
2011年2月李某在与朋友泡吧时认识了事业小成、温柔体贴的王某,二人相谈甚欢,互生好感。此时李某正与其夫闹离婚,心情不佳,常向王某诉苦,一来二往中,二人慢慢熟悉起来,并迅速坠入爱河。王某已有妻室,为维系二人关系对李某隐瞒的婚姻状况,并趁其妻回娘家之时将李某带回家中,王某父母见李某漂亮又能干,比木讷且相貌平平的儿媳出色许多,二老对李某甚是中意,默许了二人的交往,并一起隐瞒王某的婚姻状况。
李某对王某感情与日俱增,同年5月李某怀上王某的孩子。当其将怀孕的喜讯告知王某时,王某没有将为人父的惊喜,而是立即要求李某做人工流产,王某的态度让李某又气愤又伤心,李某去到王某家中想得到二老支持,却碰上了王某的妻子张某,李某整个人呆掉了,为了这个男人离婚、抛弃女儿,到头来却发现这个曾发誓要给她幸福生活的“单身男人”居然一直在欺骗自己。
李某决定与王某分手,双方于2011年6月11日签署分手协议,约定李某做人工流产,王某补偿李某10万元并明确6月13日付款。后因妻子阻挠,王某未能按期给付李某10万赔偿款,当日,李某即携其朋友将王某带至某咖啡厅,威逼王某出具10万元欠条1份,但一式两份的分手协议未撕毁。事后王某也觉得对李某有愧,瞒着妻子,按照欠条承诺的付款计划给付了4万元,但是余款一直未能付清。同年8月李某凭一纸欠条将王某诉至法院,因欠条上并未载明欠款性质,恐主张分手费得不到法院支持,李某遂在诉状上称双方因经济纠纷达成赔偿协议,后王某就此出具欠条。
庭审时想要瞒天过海,怎奈破绽百出
开庭审理时,法院要求李某明确双方就经济纠纷达成的赔偿协议内容,李某支支吾吾,无法自圆其说,在法庭的多次追问之下李某改口称欠款10万元系其出借给王某的款项,其法律知识不足致诉状用词不当,其称借款交付之时有其朋友沈某同行,可以作证。第二次开庭时李某委托律师,证人沈某也到庭就款项交付进行了说明,与原告李某陈述一致。
但王某始终对借款不予认可,主张欠条是对分手协议之确认,并向法院提交了双方签署的分手协议及欠条书写之后双方的几次通话录音,王某随意播放其中1段录音,双方一直在谈感情及补偿问题,只字未提借款之事。李某律师则认为未提及并不能证明没有借款。
李某因爱生恨,言之凿凿,而王某认为原告虚构事实,也气愤不已,为争一口气,双方都不肯让步。
承办法官为查清案件事实,要求李某及证人再次到庭接受询问,从款项取款细节到款项具体交付,从李某装钱的包包颜色到王某当日穿着等等,都要求二人分别进行细致阐述。询问的过程中证人开始不停看手表,摸额头。而后询问原告时其正襟危坐,强装镇定,但是目光闪烁,不敢正视法官。证人证言与原告陈述多处相互矛盾,疑点颇多。
通话录音揭示真相,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之后,承办法官又将王某提供的长达7小时的通话录音全部听了一遍,功夫不负有心人,听至倒数第二段,李某在与王某的持续争吵中突然蹦出一句“欠条,那是你欠我的感情债”,至此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本案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自愿补偿李某3万元,李某向法院具结悔过。王某代理人事后对法官说“这些争争吵吵的录音我们都没有耐性去听完,如果不是您的坚持和认真,我们真是有口难辩,有理也说不清了。”